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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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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征地补偿标准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土地:田集街道。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1450元/亩;安置补助费:35100元/亩;综合补偿:56550元/亩。二类土地:其他区域。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0900元/亩;安置补助费:34200元/亩;综合补偿:532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即墨市政府2023年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条例是什么?
      现在由于科技的发展,以及生活的改变。也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的加快,集体土地以各种形式被征收的现象也是比比皆是。那么有关即墨市政府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条例是什么?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知识解答。一、即墨市政府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条例是什么第二十五条即墨市政府2020年拟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我国的土地要么是属于国家所有,要么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不同的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可能具体的规定不同。今天我们将要为您带来的就是国有土地上的征收与拆迁补偿规定,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其代理机构需要严加规范,重点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 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登记资料。对于其中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尤其房产测绘成果、宗地图等专业性强的资料来说,确实需要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鼓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专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亦可以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政府通过招标确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对辖区内...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贸代理合同以后发生了合同纠纷的话,其中最麻烦的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管辖地的确定。由于涉及到外商,所以可能双方适用的一些法律问题都是不一样的。在我国的法规当中,其实对于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的管辖也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可能管辖的法院 当事人选择起诉的法院,既要基于中国法律考虑可以管辖的国内法院,也...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 在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能继承土地,农村宅基地需要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申请而获得。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因此宅基地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宅基地因成员资格而取得,也因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但是,如果继承人对宅基上的建筑物继承的,将会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因为房地一体不可分割,所以这里所说的宅基地的不能继承针对的只是单独的宅基地,不是指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可继承。...


·2023年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越来越看重,所以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建设这几年征用的土地也是挺多的。我们也听说过甚至我们身上也发生过征用土地的事情。对于征用土地来说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应的补偿规定的。那么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呢?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土地是人民的命根子足以说明土地的重要性,我们发现近年来在土地的使用权问题上发生很多的纠纷,这跟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分不开的发展与开发必然会征地,那么就会出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那么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相关内容是怎样呢?看下文中的分析。 一、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必须等到土地使用权证办下来才能确定拥有的,现时没有办下来的话,在法律上你还没拥有这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拆迁的是你上面说的这块...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一、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按照哪些条款来进行规定? 土地流转协议变更与解除条件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按照这个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流转原则,流转的主体,流转的方式,流转合同内容来执行,内容比较多,比如土地流转,这个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流转要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


·我国规定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已经越来越快,其实也是出于这一点的原因,导致我国现在的人口流动是非常大的。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虽然说是在本地办理的结婚证,但是实际上却是在外地生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也只能在外地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规定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一、我国规定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对于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为了更好的建设和发展,征收土地成了国家现在大力开展的项目。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法律也必须在不断更新中才能约束类似问题的出现。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就是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所制定的。接下来,就让的我们带您详细了解相关知识。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是按照国土资源部门出台的相关制度来制定的。国土资源部在通知中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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