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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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卖方就要履行按时交付货物的义务,而买方就要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但现实中就不乏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买方在收货后,因为资金困难、遗忘、交接不当甚至是故意不想付款的,算逾期付款,卖方可以向买方主张违约赔偿。
逾期付款时间的认定方法,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
一是合同中就约定了付款期限的,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二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付款期限的,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要求履行给付款,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必要的准备时间过后,对方依然没付款的,即可认定为逾期付款。
实践中,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认定逾期还款时间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出示的证据确定最终的还款时间。同时卖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买方承担支付价款、赔偿利息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请求。
通过起诉主张卖方权益,需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合同纠纷,确定起诉法院的几个方法:
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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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构成要件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种不对等违反公平原则,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受害人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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