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法律赋予劳动者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权利,但要是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是不能拒绝加班安排的。不过,现实中有的单位却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其工资。那像这样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是否合法。
  
  一、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一)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二)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三)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二、加班的报酬如何支付
  早在1982年4月,国务院在《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中规定:在法定节日内,企业职工因生产(工作)上的特殊需要,经企业领导批准,进行加班以后,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发给加班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的职工,按照本人日标准工资的200%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按照本人当天完成定额的规定的计件单价发给应得的计件工资外,再按照本人日标准工资的100%发给加班工资。在公休假日内加班,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只给以同等时间补休,少数人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确实不能补休的,才发加班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的职工,按照本人日工资标准的100%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发给应得的计件工资,不发加班工资。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不得发放加班工资。职工加班加点后补休时间,由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及时安排,不得拖延过长,也不得随意改发加班工资。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点,只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点工资,也不准将加点工时累计发给加班工资。即使在劳动者拒绝加班安排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没有权利扣其工资的。毕竟拒绝加班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之一,在劳动者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要是还允许单位扣其工资的话,这样显然是说不通的。也就是说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在工地上休息时死亡一般是属于工伤的,根据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死者家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伤害赔偿,协商不一致时,应当收集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
      任何工作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不过是大小不一,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一般称之为工伤,您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如果一旦发生,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就在于你是否清楚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问题。 一、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和基础,不论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并愿意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遭受...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四级给多少钱
      煤矿工的工作是属于风险较大的工种,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比较严重。用人单位也会给每个煤矿工上工伤保险。出现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会报销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会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进行金额的确定。那么如果按照煤矿工伤鉴定标准四级给多少钱呢? 一、煤矿工伤鉴定标准四级给多少钱 2017年煤矿工伤鉴定四级赔付,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如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


·在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在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 1、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 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工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功能,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单...


·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合同中的内容产生影响,但劳动者都比较关心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无效影响工资的支付吗 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公司依旧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


·最新劳动法调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自己实际工作的内容跟当初应聘的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形,应该有不少职工都有过这种经验吧,例如当时自己就是冲着收银员的工作岗位竞聘的,但等到实际参加工作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会以其他岗位的劳动关系紧缺为借口而临时性的调岗。遇到这种情形的职工应该来了解一下最新劳动法调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一、最新劳动法调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对于调岗并没有一个具体地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


·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确定伤情而请求做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这也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经过工伤鉴定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所决定的,我们知道,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得出结果,那么具体来说,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 一、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 60日内,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 职员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工资时职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 (一)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工人是与企业(公司)之间产生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可由劳动提供者提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提起诉讼,追讨...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
      单位职工的福利算工资吗?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一、2013年后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