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开庭注意哪些事项?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扶养义务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的抛弃另一方,这项义务的存在使得夫妻双方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但是通过起诉离婚的途径可以终结这项义务,如果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允许离婚,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消灭,作为离婚方式的一种在起诉离婚开庭注意些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起诉离婚离婚开庭注意事项
  (一)、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1、起诉所需证明文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办、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双方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2、财产分割原则:1)婚后收入归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均分配,但应照顾女方及生活困难方;2)房屋的情况比较特别,文章很长,但为说清楚产权情况。如果婚前一方父母购买且房产证上仅有女方姓名,该房产为女方所有。男方为房屋装修所花费,如果是婚前所为,女方应当适当补偿,但男方需举证证明。为婚礼花费,双方为自愿花费,任何一方不得要求返还;3、关于子女抚养:  原则上哺乳期婴儿一般为判归女方抚养,除非有特殊情况,男方应当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上一年度平均支出负担子女生活费用,直至十八周岁,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男方付出的抚养费用不超过其收入的50%。(二)、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询离婚问题时当事人必问的问题之一,毋庸置疑,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道理的:可能因为法院案件太多导致时间拖延;可能因为律师办事拖沓导致时间浪费;可能因为调查取证导致周期过长等。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从北京市法院审理案件的实际来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 30日内开庭的几率比较大,极少数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组织开庭。大多数离婚案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涉外离婚除外。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时,很多程序均作了简化,实践中,当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条文。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官才会送达传票,取而代之的是电话通知。当然起诉离婚开庭注意事项不止上文我们提到的这些,现实的审判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包括离婚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建议聘请履行协助。除此之外起诉离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时间和材料问题,一般来说简易程序的起诉离婚法院必须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需报院长许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
      当时离婚可能会发生一些专业,但是在我的现实生活中许多离婚的事件都是协议和平解决的,不过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一个约定,因此您多少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 重点按照约定写明离婚原因,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婚前协议有效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一、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如果已经执行原来判决刑罚,可以要求赔偿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一、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赔偿男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都是对共同财产做出的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而在就要求能够准确的认定出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


·云南非婚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怎样规定的?
      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广“二孩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不用按照计划生育规定来怀孕生子,毕竟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并未消亡。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各不一样,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故而各地的征收标准有所差异。那么在云南非婚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要想回答此问题我们认为得从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开始说起。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夫妻分居后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分居到一定时间后就可以申请离婚的,不过此时并不一定就只能诉讼离婚,要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当然具体的离婚程序也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分居后离婚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原则上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后就可以申请离婚,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起诉要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要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


·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小孩的成长是作为父母最为关注的事情,很多时候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离婚,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并不小,主要的离婚纠纷就包括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


·离婚夫妻该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一、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离婚夫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抚养权呢?“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离婚律师归纳有以下几个原则: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结婚不满一年女方起诉离婚要退彩礼吗?
      结婚不满一年女方起诉离婚要退彩礼吗 看情况。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


·离婚中的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中的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