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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业务与地域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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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如竞业限制协议中仅约定本行业或者其他行业,同类产品业务,相似的产品、业务,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其主营业务以及竞业限制的范围;对竞业限制地域的约定,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法院会以用人单位业务实际辐射的地域范围为限,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其业务实际或者有可能函盖的最大范围。


·涉外渔船船员外派劳务合同是否应认定为劳务派遣合同?
      1、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行政许可,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经营公司)应当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涉外劳务的企业,要经中国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境外雇主必须是外籍,也就是一方主体必须涉外。而《劳动合同法》对境内劳动派遣企业只是注册资金50万的要求,并且规定企业为境内企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看该企业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该企业是否有能力订立对外劳务合同,是判断是否对外劳务的分水岭。 2、对于中国的海事司法...


·约定补偿费用低于法律规定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竞业禁止义务是对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的权利限制,即规定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企业经常采用的承包经营方式,《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企业不得以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为借口而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同时,作为实...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无法进行预先的测算,同时在离婚时也无法实际取得这部分养...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义务,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以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一经签订,对双方均由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的,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时按月并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而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接触接触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企业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或者规范等约定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解除,有章可循,而不是简单随意的开除与员工,随意性的开除风险很大。 用人单位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公司关于旷工及受法律法规, 行政拘留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以此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属于违法解除,因此无需根...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一) 劳动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主体合格,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有一方不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即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 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反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于用人单位一方的劳动合同主体资...


·职工工作时间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受伤而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即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串岗”与否不影响其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立法本意,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主观上无恶意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首先在缴费主体方面,《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社会保险法》没有提出具体生育保险缴费率的规定。因此应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4条的规定,即“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


·公司高管被安排至与公司关联的企业任职,其与任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对于公司高管与公司存在何种劳动关系,理论界存在着两种说法,即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关系。 2、将其归结为劳动合同关系的理由有:①如果公司高管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毫无疑问存在劳动合同关系;②如果公司高管与公司签订的是聘用协议,但是从公司高管日常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可以推断,公司高管与其他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相当,是存在着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③如果公司高管与公司未签订任何协议,可参照②处理。 3、而另一些学...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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