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混凝土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4、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6、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记录;
  
  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8、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1、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2、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3、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三、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由此可见,混凝土工程验收是在工程结束后,由监理机构完成的。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只有全部子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混凝土工程才能谈得上符合验收标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然后再重新验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


·工作能力差会被辞退吗
      看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未经过调整岗位或培训,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劳动者受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一旦不幸死亡其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但是工伤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想要多少就赔偿多少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其计算标准,那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呢?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


·员工不愿意调岗能不能辞退
      员工不愿意调岗能不能辞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人员素质;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工艺方法;环境条件等五个方面。 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Man)、材料(Material)、机械(Machine)、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简称4M1E因素。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的具体内容?1.人员素质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人员的素...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日常生活中,很多老百姓的大额消费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完成的,如购房、购车等。相对于其它贷款而言,银行贷款成本较低,并且还款方式灵活。工商银行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国有银行之一,不少人都通过工行申请贷款。对于借款人而言,贷款利率是关注的焦点,毕竟这直接影响这笔资金的使用成本。那么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贷款利息计算方式是什么? 1、月还款额=当月本金还款+当月利息 2、当月本金还款=总...


·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调岗,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的,用人单位可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以下前提:1、调整岗位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2、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除了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清行外,职工不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则属于旷工。故,对于员工不服从岗位,企业应当审查合理与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事实规定。...


·什么情况不能扣员工工资?
       一、什么情况不能扣员工工资? 员工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而可以扣工资的情况主要有: (一)依法代扣工资。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的工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代员工向税务部门缴纳。 (2)代扣代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


·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很多单位都属于双休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也表明了周六周日是休息日,但有时候由于工作需要周六会安排加班,而正常工作日是不可能安排调休的,那么就得支付加班工资,那么,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按《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
      在企业中,由于开始制定合同的时候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劳动合同存在着漏洞或者纰漏,随后又未注意到有着违法的合同上的缺漏以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最后得到相应的处罚后,企业总是会有一个疑问,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这是合法的行为吗?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