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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下可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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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这是前提条件。例如,走在路上发现自己被盗的自行车,此时不马上扣下自行车,以后将很难找到;马上去报案或者拨打“110”,时间上来不及。

   其次,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这是必要条件。

   三是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这是范围条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把自助行为的目的揭示出来,实施自助行为不能超越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个范围;“必要范围”“合理措施”,主要是自助行为扣留的财物应当与保护的利益在价值上大体相当。例如,餐馆老板发现有人吃“霸王餐”,不交钱准备离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扣留与餐费价值差不多的物品,要求将来送餐费时再归还物品。

   四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这是合法条件。自助行为结束后,行为人必须及时寻求公权力机关救济。若行为人怠于寻求公权力机关救济,或被公权力机关驳回,或被公权力机关认定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则不排除其行为不法性,仍需依侵权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被帮工人与过错帮工人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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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须认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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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被打致受伤,受害人索赔时可以主张以下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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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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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版)》 第十七条第三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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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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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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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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