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房屋工程行业发展的很快,各地都在修建大量的商品房。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房子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上是问题,对原材料把控不严,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那么,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
  
  (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根部开裂或倾覆、坍塌。
  
  (4)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严,任意加水,强度得不到保证。
  
  (5)屋面、厨房渗水、漏水。
  
  (6)墙面抹灰起壳、裂缝、起麻点、不平整。
  
  (7)地面及楼面起砂、起壳、开裂。
  
  (8)门窗变形、缝隙过大、密封不严。
  
  (9)水暖电卫安装粗糙,不符合使用要求。
  
  (10)结构吊装就位偏差过大。
  
  (11)预制构件裂缝,预埋件移位,预应力张拉不足。
  
  (12)砖墙接槎或预留脚手眼不符合规范要求。
  
  (13)金属栏杆、管道、配件锈蚀。
  
  (14)墙纸粘贴不牢、空鼓、折皱、压平起光。
  
  (15)饰面板、饰面砖拼缝不平、不直、空鼓、脱落。
  
  (16)喷浆不均匀,脱色,掉粉等。
  
  3、工程质量事故
  
  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如住宅阳台、雨篷倾覆,桥梁结构坍塌,大体积混凝土强度不足,管道、容器爆裂使气体或液体严重泄漏等等。它的特点是:
  
  (1)经济损失达到较大的金额。
  
  (2)有时造成人员伤亡。
  
  (3)后果严重,影响结构安全。
  
  (4)无法降级使用,难以修复时,必须推倒重建。
  
  二、如何做好房屋质量控制?
  
  首先应在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工程质量问题危害性的认识的基础上,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其责任心。并且建立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质保体系。以制度做保障,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另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所规定的质量验收责任、程序和验收方法进行验收。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并严格履行验收签字程序,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要严格按审图程序对图纸进行审核。还有就是加强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做好巡视、旁站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材料、构配件进场、使用过程中,要通过外观检查、批量检查、证、物对照和见证取样、见证送检等监理活动,把好材料、构配件的验收、使用关。不合格的检验批不能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能进入施工现场。要保证监理活动的公正性及有效性,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综上所述,根据房屋工程质量严重程度不同,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包括质量缺陷、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其中质量事故是最严重的一种。对于房屋质量缺陷和通病,原施工单位还可以进行补救。但是一旦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则往往无法降级使用,必须要推倒重建。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到企业的日常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垫资承包(我国虽明令禁止,但还是较多)...


·劳动法企业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企业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二、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简单讲一下。 一、女职工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


·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2023
      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给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有哪些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到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选择,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接下来,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及其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可分为两类:...


·收购公司工商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股权流程为: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公司法》第73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


·目前申请工伤认定要多少长时间?
      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赔偿事宜。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申请时间比较疑惑。那么,目前申请工伤认定要多少长时间?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


·劳动法婚假期间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婚假期间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员工休婚假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但是,职工需要在法定婚假之外另行请假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劳动者未...


·比较轻的工伤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最后,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开除单位职工的话,这必须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才可以,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法律依据 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其性质属于一种单方的解除权利,如果抛开特殊的法规不计,则此种权利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这种权利的性质本身是一种形成权,可依单方的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