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算年休假工资,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也就是说休年假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那么,通常该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呢?而要是员工没有休年休假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算工资?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定本身违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劳动者应特别注意,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职工基于种种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在职工正常上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而不额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如果就年休假的问题与单位发生冲突,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聘请到新的法人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合同,将各自的权利及义务规定好。这份合同比较重要,双方要确保内容完整全面。那么,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东: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


·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遭受到了伤害,那就是属于工伤,依法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是,在工伤赔偿之前先需要对于工伤的程度进行认定。有人问我们——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详细说明。 一、腰椎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腰椎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可分为5到10级 1、5级 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2、6级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侧弯或后凸畸形,伴根性神经痛;...


·林州保安公司改制后职工劳动合同和企业编制有变化吗?
      在改革开放时候,国家就提出了保安公司民营化的想法,不过由于保安公司最先属于国家各地公安分机关管理,人员杂乱,不好统一改制。零八年的时候国家又规定要管办分离,各地相继进行改制,下面将为您解答林州保安公司改制涉及到的职工劳动合同和企业编制的一些问题。 一、林州保安公司改制后职工劳动合同有变化吗? 公安局把保安公司改制出来,由个人承包,职工的劳动合同是没有变化的,个人是不能招聘保安从事保安服务的,职工是不能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是需要与保安公司...


·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单位辞退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员工时,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 二、相关管理规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


·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鉴定这个名字几乎是您都听说过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工伤鉴定和我们以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挂钩,因此您都想知道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有谁做? 专门的鉴定机构。 二、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 一、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程序。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劳动法》还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者也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先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非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申诉程序,劳动者可以...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厦门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受了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作为赔偿,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厦门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


·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采取旅游的方式,或者参观旅游景点来作为自己的外出游玩主要方式。所以,有很多的旅游地重视旅游景点的建设。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景点参观安全,制定了专门的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