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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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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在实在不想和对方继续在一起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比如协议离婚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当诉讼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都要双方在场,如果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且在多时的等待之后依旧没能到场的话,又怎么办呢?以下就是关于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的解答。?一、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可以。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且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法院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行为。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因此,除以上情况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二、离婚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如果被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通过上述解答,我们可以知道当诉讼离婚时离婚一方不到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判决离婚的。当离婚双方有一方长时间不现身或找不到踪迹或者其中一方属于特殊身份就另当别论了,一切例外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疑问,以上就是关于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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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探视权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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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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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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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的原因、情形有哪些? 当今社会离婚现象比比皆是,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和心里上的不良影响,从而影响他们各方面的发育,而可能引发各种犯罪,为此,对于未成年人赋予关心,是及其重要的。然而,家长们离婚对于未成年人是无法避免的话,那么只能做到对其提供更好的监护。因此,本文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问题进行说明。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谁 (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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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重婚罪怎么起诉的?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怎么起诉的?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一)自诉。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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