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在每个地方每个医院都有可能发生,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严格的制度也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指明了方向。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引起您的足够重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格的程序也是处理好医疗纠纷的保障,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院怎样防范医疗纠纷
  
  1、注意各种医学文书、相关资料的书写与保管
  
  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医院在纠纷出现或者诉讼时有举证的责任,所以保存好各种资料就显得至关重要。对此我们建议对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
  
  ①病历保管方面,急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保管,保持原始性。
  
  ②病历记录要完整、及时、真实。
  
  ③各种检查报告单准确,正确发放和保管。
  
  ④各种同意书、委托书,患者拒绝治疗、尸检以及要求转院的记录保存完整。
  
  ⑤各种处方及药品、一次性用品入库的登记以及各种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保存完整。
  
  2、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我们建议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广大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时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具体要求有:
  
  ①、入院时患者疾病现状的告知;
  
  ②、准备为其检查的告知;
  
  ③、制订治疗方案及实施治疗操作手术前的告知并签字;
  
  ④、治疗预后效果及并发症的告知,可考虑签定协议书;
  
  ⑤、术中改变术式,增加手术项目的告知并签字;
  
  ⑥、病重、病危的及时告知,并下达通知书;
  
  ⑦、明确死因、尸解、处理尸体时间的告知并签字。
  
  3、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患关系
  
  据报道“40%以上医疗纠纷与医务人员缺乏爱心、同情心、责任心有关”。另有统计表明:导致医疗纠纷的五项构成(服务、技术、患方、费用、医德医风)中,服务原因占64.9%,由此说明服务质量与医疗纠纷密切相关,服务质量不高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与消费观发生了巨大变化,病人到医院就医已不仅满足于疾病的施治,还要求有人格的尊重、人文的关怀、方便的服务、温馨舒适的环境等,这些做到了,医患矛盾相对较好地化解,医疗缺陷也容易得到患者的理解、谅解。患者得不到这些满足,就容易诱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应提升服务的理念,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服务病人的意识与技能。
  
  4、 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转嫁医疗风险
  
  医疗纠纷的发生给医务人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给医院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常受到冲击,医院管理者常常穷于接待、应付。医院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减少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和医院管理者的工作压力,使他们吃下“定心丹”,安心工作,同时也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以为医院及医生提供有利的“事后保障”。
  
  5、强化医院应付医疗纠纷的能力
  
  有必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包括医疗纠纷汇报制度、医疗纠纷讨论制度、医疗纠纷现场保护制度以及全院对医疗纠纷事件的迅速报告制度,行政、保卫部门应通力协作,对于临床报告的医疗纠纷事件,应该迅速、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纠纷,防止事态的恶化。
  
  6、争取社会力量的理解与支持
  
  注意与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的交流与沟通。一方面可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从司法实践中得到法院对医疗纠纷反馈的信息,接受法律建议,及时发现医务工作中的不足。有时新闻媒体不实的报道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起到了很大的负面作用,我们多注意与他们沟通,争取他们对医院的理解与支持,尽量使他们的报道客观公正。
  
  医疗纠纷没有小问题,处理不好,再小的问题也会变成大问题。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从源头入手,分析原因,处理纠纷,此外还要对处理好的纠纷进行分析,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为以后的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参考。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医疗纠纷时间屡见不鲜。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医院方面的医疗过错或者是医疗过失造成患者健康出现了本不该出现的问题从而引起的。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


·重大医疗事故医生要负刑事责任吗?
      重大医疗事故医生要负刑事责任吗?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在医疗期内,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则符合条件的则也还是允许解除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对单位来讲就太不公平了。而此时符合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往往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医疗期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情况如下: 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一、案情介绍 小赵怀孕后一直在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随着腹部一日一日的隆起,小赵期待着小宝宝的诞生。预产期到了,小赵住进了某妇幼保健医院。小赵十月怀胎并没有结果,她的小宝宝并没有如她所愿呱呱坠地,她为人母的希望落了空。因为她生下的是死胎。小赵接受不了在她身体内孕育的小生命在没有出娘胎就消失了的现实。回想了生产的整个过程,她认为某妇幼保健医院对胎儿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某妇幼保健医院认为,从受精到胎儿分娩...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 一、什么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其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二是对其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其自产自用...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规范临时工管理制度,提高临时工队伍素质,利于卫生院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临时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卫生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文所指的临时工,包括卫生院内不纳入正式职工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 第二条 使用临时工必须依据本处、室人员编制...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不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医疗操作规程,容易对患者造成人上伤害,发生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获取对自身损伤的赔偿。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呢?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一)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三)申请事项;(四)事实和理由;(五)证据材料。二、医疗鉴定的时间...


·怎样才构成医疗事故罪
      怎样才构成医疗事故罪在当今社会中,医疗事故这样的悲剧总是避无可避,但一名医务工作者出现了医疗事故并不等同于其触犯了医疗事故罪。怎么样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呢?触犯医疗事故罪构成哪些要件呢?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怎样才构成医疗事故罪。1、客体要件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 ?是多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一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适用“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规定。在此情形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就是从证据形成的时间或侵害事实发生...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在各个行业中都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发生纠纷的就是美容医疗行业,因为美容这个事项就一定的特殊性,现实中的老百姓都想要知道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选择了不同的案由,对于法律的选择就可能不同。而不同的法律适用对患者而言就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如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则要适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