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商标权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独享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发生。对此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侵犯商标权刑法规定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三、关于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问题
  
  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六万件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三万件以上的;
  
  (三)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二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六万件以上的;
  
  (四)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一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三万件以上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标权主要有五种侵权的形式,每种侵权的形式不同造成的后果也不一样。量刑一般是七年以下的刑罚加处罚金。如果关于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 不算; 商标的类别分为大类、中类、小类! 大类就是两位数的号码,比如第25大类。 中类是四位数的号码,比如您说的2501、2507. 小类是六位数的号码,比如250001、250002。 在同一个大类(两位数)里,可以选择不同中类(四位数)中的小类(六位数)。 因为中类(四位数)有禁止权,所以在同一大类(中有相同的汉子商标,只要中类不同,是可以注册的。 商标抢注合法吗 ...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格式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


·使用未注册商标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使用未注册商标必须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时,1、不得假冒注册商标,即不得使用注册商标标记或声称为注册商标;2、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即不得使用商标法禁止注册的商标标识。虽然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自愿原则,但是,仍然建议商家将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理由是,如果不注册,则商标承载的商誉将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他人将其注册为商标,即有权要求使用在先的人停止使用(未注册商标已经成为驰名商标的除外)。二、未注册的商...


·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怎样规定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过了怎么办应当明确的是,如果发生了商标宽限期未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失效后就无此商标。商标失效一年内,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商标。因为商标法有规定:商标失效一年内不予许他人注册于该失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重新申请的程序与正常注册商标申请程序是一样的...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在实践中,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其作者就取得的权利,又分为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是可以对其进行转让的,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等。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
      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 一、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 专利授权后不能要求优先权,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优先的权益是在还没有获得专利权的情况之下。 专利的申请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当事人不可能自然而然获得专利权,只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才能被授予专利权。申请专利应提交下列文件: 1、请求书 请求书是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一种书面文件。申请人...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办理续展登记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另外,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三种情况是:(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几类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几类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事实的单纯信息。对此,各国著作权法都不给予法律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保护著作权...


·商标法侵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法侵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商标侵权的时效是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合并备案怎么办理? 备案商标注册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