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二婚的财产分配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条件中不许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1、不许离婚的情形一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
  
  2、不许离婚的情形二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3、不许离婚的情形三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历来都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战斗力。有的人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不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呢?婚姻自由的确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国家对军人婚姻,又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也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但我们注意到,《民法典》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什么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军人是不是同意离婚,法院均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4、不许离婚的情形四
  
  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目的就是确保二婚的夫妻双方能够不在发生婚姻问题,这也是对婚姻的一种约束,当然《民法典》只是一种约束,能不能够确保婚姻继续维持,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共同扶持和谅解,互相包容,共同创造美好的婚姻,确保不发生大的婚姻问题,确保不发离婚的事件。
  
  


·社会抚养权的具体标准
      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而且需要承担抚养费。承担抚养费的情况都是在夫妻离婚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在哪一边,对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社会抚养权的具体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怎么写
      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可以协商约定彼此的财产。有的人可能觉得这样会不会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在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避免就财产产生纠纷。那么这个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女方 之夫。 乙方(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男方 之妻。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不合法的,因为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国家是事实婚姻是不予以承认的,既然没有合法的有效婚姻关系,就不需要进行判决离婚,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如果事实...


·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如何定
      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


·一、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
      一、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


·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


·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母应承担哪些责任?
      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综合离婚率达到30%左右,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离婚,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数的离婚夫妻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闹上法庭。对于那些没有孩子抚养权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应当肩负哪些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就简单的和您聊一聊。 一、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婚姻法...


·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实践中,国家赔偿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因此很多人在申请了国家赔偿后,就想要知道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这样可以让自己也计算一下最终能够获得多少赔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3)造成部分或全部...


·爷爷奶奶有没有抚养权
      这样的情况少,但并不是没有。在我国,一般的情况下,孩子的养育权拥有者属于孩子的父母,在法律上,孩子的养育权也是由父母所有,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祖母也可以拥有对于小孩的照料的权利,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不代表没有。对于小孩养育的权利,法律上有明确的条例,具体如下:相关规定:一、对于两岁以下的小孩,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子,一般随孩子母亲一起生活的比较多。但是孩子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孩就应该随孩子父亲一起生活:1、得了严重的病...


·一、结婚四年离婚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吗?
      一、结婚四年离婚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返还彩礼: 1.给彩礼但未结婚的; 2.给彩礼结婚但未共同生活之后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结婚后离婚的。可以看出您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因此,女方不负有返还义务。 二、离婚后可以要回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