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哺乳期可以协议离婚吗,离婚应注意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生活中,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女方在哺乳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对此,很多人就有疑问了,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呢?针对这个问题,下文做了详细讲解,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哺乳期可以协议离婚吗
  
  1、哺乳期内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就是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2)是诉讼离婚,就是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一方坚持离婚,就需要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我国《民法典》关于哺乳期离婚的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因此,由上述规定可知,哺乳期间是可以协议离婚的。
  
  二、哺乳期离婚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男方注意情况
  
  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女方注意情况
  
  对于哺乳期间离婚,在取证阶段,如何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在取证上比较麻烦,法官在证据的提供的基础上,周全考虑孩子未来的生活。因此,如果婚姻实在不能继续维持的话,女方提出离婚,应该积极取证,收集相关有力证据。
  
  因此,女方在哺乳期间,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协议离婚的,但是离婚非常的麻烦,涉及到孩子的归属问题以及抚养费如何确定等方面,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帮助你。
  
  


·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不是指只有男方才必须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的话,那么按照我国法院的规定,其实女方应当按时的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因为尽管夫妻关系已经结束,但是对孩子的抚养关系是不受影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


·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处理自己感情的一种方式。之所以离婚,一般都是因为感情不存在了,破裂了,已经难以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才不得已的选择离婚。如果上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即使有一方是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那么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吗? 一、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主要事实依据: 1、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是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但是不否破裂却又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除《婚姻法》第3...


·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看具体情况。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有着一定的影响,这是因为离婚之后,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确定抚养权之后,由于一些情况的出现,可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财产、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应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相关事项的处理决议。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夫妻离婚时所产生纠纷的焦点问题,婚姻法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有着一系列相关规定,下面本站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母亲怎样可以争到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 母亲怎样可以争到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
       一、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但必须是是以受害者的身份才能够起诉。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何认定 关于重婚罪的认定问题,其实可以从其构成要件入手,看看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如果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重婚罪的全部构成要...


·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最好只在双方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所以您有需要了解的可以往下接着浏览参考,那么对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下面一起来具体的关注看看到底如何能够合法有效的解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


·一般离婚民政局分时间吗
      一般离婚民政局分时间吗 一、一般离婚民政局分时间吗 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


·一般什么案子会来家里抓人?
      一、一般什么案子会来家里抓人?一般涉嫌犯罪的案子会来家里抓人。我国《刑法》中关于涉嫌犯罪有明确的解释说明,涉嫌犯罪的意思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怀疑涉嫌犯罪,但是否真有罪需要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二、警察可以随便到家里抓人吗?警察不可以到家里随便抓人。“抓人”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请问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请问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未必在离婚时候可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其目的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那么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有如下几点: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