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桥梁工程对于我们的生产生活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为了修建桥梁来使得交通更加便利。一般情况下,它涉及到各方各面的专业知识,是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作业。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于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给予明确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1.O.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桥梁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1.O.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桥梁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桥梁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桥梁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桥梁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O.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第1.O.4条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O.1条 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O.2条 市政桥梁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1、工序
  
  按工序划分为:土石方、模板、钢筋、预应力筋、水泥混凝土、桩基、沉井基础、钢结构、构件安装、砌体、装饰、其他工程等。
  
  2、部位
  
  按主要部位划分为: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面及附属工程等四个部位。
  
  3、单位工程
  
  市政桥梁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第2.O.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O.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项目为长度者,应指按规定间距抽样,其他项目则可在规定范围内任意抽样)。
  
  第2.0.5条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合格率=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100%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点(组)数
  
  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则该部位评为优良。
  
  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O.6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O.7条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交接检验。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等级,填写表2.0.7-1(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
  
  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
  
  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二、桥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都有什么?
  
  1、负责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
  
  2、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
  
  3、若发生质量事故时,负责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参与制定处理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贯标工程,负责对项目部的贯标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贯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事业部例会上通报,配合公司迎接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负责对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督促协助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质量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6、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程序文件执行。全面开展质量管理意识教育,把质量看成是提高企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对工程质量负责、对业主负责的思想,贯彻生产必须抓质量的原则。加强作业队自检、互检和专检。
  
  7、对施工中易发生的质量通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详细交底,并监督检查。做好各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严格执行技术交底、隐蔽工程验收制,严格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出现任何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表,组织质量事故分析会,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按监理会要求,技术、质检员分期呈报工程报验单及有关质检资料,对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传达到施工班组,并进行监督。做好测量放线,经甲方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
  
  8、坚持按图纸施工,工程设计变更一律以单位局面通知为准,任何口头通知无效。工程洽商问题在办好签证后再施工,不得擅自施工。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完备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9、项目经理部专门设有工程技术处,对各项工程进行技术负责把关,每道工序制定岗位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主要技术及特种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作详细技术交底。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提出并作好相应的补救和处理措施。
  
  10、严把材料进场,把好复检、抽检,确保材料质量,对混凝土搅拌用料的数量和质量应严格控制,保证混凝土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中的配合比进行配制,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
  
  11、严格贯彻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检查复核的基本内容有:定位轴线尺寸:设备埋件位置等。
  我国制定了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标准,是为了促进桥梁工程的质量保证。除此之外,我们也针对桥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为您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在这里我们提醒您,在进行桥梁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在促进工程使用性能的同时,也要注意工程的安全。
  
  
  
  


·法人更换员工被辞退怎么计算补偿金
      法人更换员工被辞退怎么计算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公司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规定裁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把裁减人员方案报...


·多数劳动者都是很看重自己工资的,毕竟出来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换取
      多数劳动者都是很看重自己工资的,毕竟出来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换取一定的收入。因此在具体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时候,需要约定清楚工资方面的内容。那要是发现工资的约定不清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的约定不清楚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工...


·劳动合同无效要支付工资么?
      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肯定就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保护。因此有的劳动者就担心,劳动合同无效后,用人单位就不会再支付自己工资了。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无效要支付工资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要支付工资么?如果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劳动者已经给付劳动的,劳动报酬按...


·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
      一般来说,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话,都属于工伤。为了谨慎起见,职工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来明确伤残等级。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比较长,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做完工伤认定,会花费一定的费用,包括鉴定费等。那么,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


·劳动合同盖人力资源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盖人力资源章是否有效?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但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一、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多少? 企业可以辞退员工的最大年龄是60周岁,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超过这样的一种年龄的话,他就已经退休了,不会在单位里面继续的进行工作,自然也就不需要用到这样的一种辞退的方式了。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


·《劳动合同法》有关约定试用期次数规定
      劳动合同法有关约定试用期次数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寸照,学历、职称证书,银行卡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入职前声明,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岗位责任告知书,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文件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的建筑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肯定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就比如说国家在验收煤矿工程质量的时候,肯定不会和水利工程质量的要求一样,这一点相信我国普通公民还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就拿煤矿工程来说,煤矿工程主要是为了保障采矿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且国家对于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是有着明确要求的。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1、总则 (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


·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因素?
      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了劳动者在维权时因无法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而进退两难。那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因素?怎样证明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因素?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