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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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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家公司从创立起始,欣欣向荣,到繁荣发展,抵达巅峰,最后不敌市场需求,开始走下坡路,降入谷底,这是任何一家公司都必然面临的活动轨迹。当走向最后的失败时,公司难以为继,无法持续经营,就必须申请破产清算。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适用本规范。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不适用本规范。
  
  2、《公司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的材料内容。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清算组备案并不单单是公司自己的事情,更多的是需要在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下进行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来行动。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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