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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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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样的,如果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们地球人都要遭殃。因此,环境的保护是全球的共同责任。所以,我国对于新环境污染行为也是给予的处罚比较严厉。那么,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罚金的标准是无限额罚金。
  
  该条款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实施上述第(1)种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带来的后果我们无法承担,不仅会造成自然破坏,同样还会造成其它的经济损失。关于环境污染处罚标准的问题,我们作出了介绍,环境污染的处罚标准,根据情节的严重,有着不同的法定刑期、同样的,如果存在着很多情形,针对自己的不同情形也规定了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相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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