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当事人选择诉讼来解决纠纷。那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法院受理案件后,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1)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何确定一部作品的作者身份,我国《著作权法》采取了与其他国家和国际公约一致的方式,即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2)著作权被许可人
  因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如果许可使用协议对被许可使用人授予追诉第三人的侵权权利,则许可使用人就具有了网络著作权的原告主体资格当,然法定许可使用人就不具有这种主体资格。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般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
  (3)其他权利人
  共同的受让人、继承人等也属于权利人。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公民通过遗嘱,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赠给国家,国家即成为著作权的继受主体。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在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者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一)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取得权利的合同等。著作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复制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赔偿。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并不难,但是想要在诉讼中取得自己预期的结果,却非常难。不仅需要原告收集大量的证据,要需要原告了解法院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程序,熟悉著作权法律。即使您只是为了争口气,在行动之前先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 双方信息包括: 1、受让方:合同编号、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2、转让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转让专利、专利有效期限等。 二、转让方需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 1.向...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软件也是走著作权的,就像一个发明一样,可以去登记著作权,知识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和实物发明的著作权登记有所区别,软件开发只要符合国家的法规要求,就可以登记著作权,这是没有什么难易之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


·各类服装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各类服装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一、各类服装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各类服装属于商标分类第25类2501群组;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各类服装的商标达23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皮革服装,群组号:2501)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3.04% 2、选择注册(帽,群组号:2508)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3.04% 3、选择注册(鞋,群组号:无)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8.7% 4、选择...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罪就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以此来获得数额较大的利润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假冒商标罪,应当给以立案标准并量刑处理。那么假冒商标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什么呢?在我国,规定对于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予立案追诉。1、假冒商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非法商标进行非法经营,并且经营数...


·商标驳回复审有什么流程
      商标驳回复审有什么流程 一、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


·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1、合理条件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2、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


·如何认定合作伙伴抢注商标?
      如何认定合作伙伴抢注商标?合作伙伴抢注商标认定的焦点问题为申请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所指的“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之情形。(一)代表人名义的认定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认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注册被代表人商标须符合下列条件:1. 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是商标所有人的代表人;2. 系争商标是指使用在与被代表人的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上;3. 系...


·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而一种知识产权,商标权的享有从注册开始,商标注册以后就受到《商标法》的保护。那么在厦门怎样注册商标,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商标要注册以后才会在法律上形成商标权,进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厦门,注册商标的流程与其他地方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有着具体的规定。1、申请。《商标法》第22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


·专利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一、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 二、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