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不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5、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6、欠条的原件应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进行质证,复印件要提交法院。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民事案件,选择到法院起诉,只需要提交起诉状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欠条的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余的材料需要在开庭审理的时候进行举证。所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一、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夫妻共同欠款由双方公平平等承担,一方欠款,另一方有权不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


·债权债务可以自动解除吗?
       一、债权债务可以自动解除吗?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自动解除的,必须通过清偿或者协商来解决债权和债务问题。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二、债务清偿的途径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


·非公开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条件
      非公开公司债券分期发行的条件 一、什么是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非公开发行债券主体的条件 证券业协会实行负面清单制,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的范围。 负面清单具体范围如下: 1、最近12个月内公司财...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可行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可行 一、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可行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违约金,对此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持肯定意见的认为,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在借贷中约定违约金,那么这就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应当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持否定意见的则认为,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而该规定并不含有关于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应...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当发生欠款或借款的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形成债务关系,欠款者为债务人,借款者为债权人。在法律上,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作为第三方的担保者,在债务转移需要担保者偿还债务时,可以执行抗辩权。抗辩权具有无因性,而且具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一、债务承担人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


·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两年?还是无期限限制?如果允许撤销权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撤销权,则可以将对方的利益置于一种危险境地,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为您解答。(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


·信用卡欠款30万判多少年?
      信用卡欠款30万判多少年?信用卡诈骗30万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


·借条被改了还有用吗?
      关于借款尤其是民间私人借贷,大多数私人之间的借钱都是熟人之间的事。越是熟人借钱就应该越弄得越仔细越好。这就牵扯上借条的书写格式以及借条书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包括借条出现问题了怎么办?今天的这个问题就是借条出现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首先先了解一下借条的作用以及书写借条时的规范:借条是借贷双方相互证明借款依据的合法证据,这里面牵扯到借款人,出借人,最好还有第三方证人。这样的借条更具有公证性和客观性。其次书写借条要明确写明出借日期、还钱日期。...


·债务追讨律师是如何收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


·法院会去查父母银行存款吗
      要看情况,正常是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其父母银行存款。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


·欠钱不还人找不着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找不着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