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柳州近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柳州近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政府征地的行为自我国成立以来是一直存在的,故而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出现也是较早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地民情的变化,旧的补偿标准已经不再适用,故而,各地会根据本地实际作出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根据已经变化的社会形势,对柳州市的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改,那么柳州近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锦绣街道办事处(黄村村、白沙村、雅莲村)、潭中街道办事处(窑埠村)、五里亭街道办(鸡喇村)、荣军街道办(驾鹤村)、麒麟街道办(水南村)、潭西街道办事处(磨滩村、渡口村)、南环街道办事处部分(新云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9397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7053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17634元/亩到70536元/亩之间。河东街道办事处(河东村)、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潭西街道办事处(基隆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532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5572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13931元/亩到55724元/亩之间。白露街道办事处部分(白露村、马厂村)、阳和街道办事处(社湾村、阳和村、六座村)、南环街道办事处部分(门头村、帽合村、竹鹅村)、太阳村镇部分(西鹅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43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67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668元/亩到30672元/亩之间。长塘镇部分(鹧鸪江村、香兰村)、太阳村镇部分(和平村、老房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450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72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682元/亩到30728元/亩之间。河东街道办事处(牛车坪村)、静兰街道办事处(柳东村、环江村)、太阳村镇部分(文笔村、山头村、长龙村)、太阳村镇部分(新圩村、太阳村村、上等村、山湾村、百乐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7886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867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169元/亩到28676元/亩之间。长塘镇部分(黄土村)、白露街道办事处部分(园艺村、小村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7913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877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194元/亩到28777元/亩之间。长塘镇部分(长塘村、青茅村、北岸村、西流村、梳庄村)、沙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333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30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576元/亩到30304元/亩之间。太阳村镇部分(桐村村、四合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7337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668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6670元/亩到26680元/亩之间。洛埠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798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4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6180元/亩到24720元/亩之间。石碑坪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86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104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260元/亩到21040元/亩之间。雒容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682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663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65元/亩到20663元/亩之间。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划分了行政区划,不同的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总体来说,各地未用地的补偿费用最低。在政府征地之前,会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当地居民可以参照以上标准,计算自己应得的补偿费用。
  
  
  


·场地租赁土地使用费如何缴纳?
      场地租赁土地使用费如何缴纳?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


·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标志之一就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取得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很多办事流程都需要用到的证件之一。那么,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


·土地使用证小产权房是否也有?
      土地使用证小产权房是否也有?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一般都会特别关注房屋是否有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另外,很多人在进行购买小产权房的时候,是会对于土地使用证小产权房是否也有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疑惑的。其实,对此,我们的法律中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小产权房的性质都是有哪些。 一、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有的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但是都不会有房产证。而且土地使用证的性质是集体,即使有证也不是属于你个人的。 商品房必须...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机关有权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但是为了使被征地者在征地之后,依旧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补偿标准也发生了变化,那么,就实际情况来说,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8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二、哪些情况下不给征地补偿款?用地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市 镇大 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原告 诉被告 市 镇 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月15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及其委托代理人 ,被告 镇 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及其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2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房者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房者所有。 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建...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公司注册地址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应该如何来书写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有何要求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范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农村...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儿?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儿?为了国家的发展与繁荣,纳税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我国律法的强制规定,若是偷税漏税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对纳税人的纳税地也有相应的规定,纳税人应在相应的纳税地纳税。那么,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是哪里呢?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个人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款入库地点是按照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的顺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式有哪些? 国家为了促进土地合理使用,会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有无偿也有收取一定费用的,一些人会承包这些土地,进行开发,如建厂、种植蔬菜、办养殖场等,其中具体事宜方式是如何的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事情吧。 一、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式 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二、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