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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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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医疗具有不确定性,治疗的过程中情况瞬息万变。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保护医疗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保险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获得赔偿?我们下面就为你介绍。
  一、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所注明的保险期间、追溯期以及承保的医疗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下列各项进行赔偿:
  (一)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
  (二)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
  (三)由于医疗事故而给予患者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上述(一)、(二)、(三)项损失及费用的每次和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和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约定负责赔偿。
  二、医疗责任保险的免除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第五条 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
  (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
  (四)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
  (五)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
  (六)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血液制品;
  (七)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临床实验所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需求量巨大,但在我国还不是一个成熟的险种,相关条款仍需完善。并且各个地方的相关规定措施也不尽相同。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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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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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发生医疗事故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行政调解来解决双方责任分担的问题;其二、经过行政调解未解决的,医患双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处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五)因违反有...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的举证制度。“谁主张、谁负责证据”的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然而,由于医疗过程的高度技术性和信息的不公开性,诸如疾病诊断和手术记录等证据材料几乎完全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远离证据来源,获得证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按照“谁主张,谁证据”的原则,作为原始证据。病人和受害人必须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的倒置并不是逃避举证责任:(一)原告人作为病人,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他确实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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