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官司则是出台了相应的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同时我国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五百四十八条。那么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二、其他关于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有哪些?
  
  
  (一)未立案的申诉案件的审查期限不适用《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无具体时间规定。
  
  (二)对刑事申诉审查后的处理情况中,针对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这一情况,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包括审查期限、重新审判等。刑诉法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犯罪案件提供了标准和严格的规定,任何犯罪案件都必须严格按照刑诉法解释来执行。以上就是对刑诉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的具体内容介绍。其他相关内容可咨询的律师。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献血法》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一个罪名为团伙诈骗罪,而一般在以团伙形式实施了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往往也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此时要先判断一下,诈骗行为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到底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


·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与行政责任有什么不同
      通常情况下,犯罪行为成立,刑事责任便开始产生,行为人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到底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相比,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管制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 ,刑罚中最轻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对罪行较轻的作出的判决,...


·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我们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法律特征来加以识别。那究竟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所以,被判处死刑缓...


·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规定什么?
       传销受骗的常常是身边的亲人朋友,传销人员利用人们想要快速挣钱的心理,通过引诱或胁迫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等发展下线人员来获取报酬的组织, 我国法律对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详解。 我国打击非法传销的主要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6次会议通过,20...


·看具体情况。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看具体情况。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构成犯罪的条件: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


·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怎么判刑?
      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怎么判刑?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虽然每个罪名都是规定的有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自然这方面的内容也不会说是一模一样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两个罪名了。抢劫罪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那您知道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一定构成犯罪吗?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一定构成犯罪吗?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说明,我国法律对于区别商业秘密民事侵权与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界线是以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判定标准。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组织?
      一、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意思?属于民间组织,由专业辩护律师自发组成。同是也是属于民间个人行为,涉毒犯罪属于刑事犯罪,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可以代理此类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