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注意事项
  
  1、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3、“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4、“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5、“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法律规定,具有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所以,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与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去找措施解决,过了诉讼时效,就没有胜诉权了。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在上塘工作的职工,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人身伤害,应该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按照程序,只有经过工伤鉴定,明确工伤等级后,职工方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可以申请,那么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透过本文了解下。 一、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进行? 1、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2、劳动能力...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转岗不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转岗不满意的情况可以协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现如今,人们工作上需要喝酒陪客户,生活中也会因为各种小事就去
      现如今,人们工作上需要喝酒陪客户,生活中也会因为各种小事就去借酒消愁。酒精在缓解压力的同时更会麻痹我们的大脑,让人们的行动变得迟缓,一旦酒后驾车,就很有可能酿成巨大的事故,那么我们需要了解醉驾与酒驾有什么区别?以及一般情况下醉驾什么时候收监?下面有请我们来我们进行解答。 一,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   (一)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


·编外用工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是什么?
      编外用工的工资福利政策,以当地具体实施政策为准,各地存在差异,具体的工资福利政策等可以咨询用工部门了解。一般情况下,有以下政策内容: 1、被录用的编外人员聘用后,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外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初次签订时可设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可享受相关奖金、福利待遇。 2、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五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奖金和福...


·上海工伤认定下来退休以后有补偿吗?
      上海工伤认定下来退休以后有补偿吗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此项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是什么? 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主要有: 1.有增加人工成本的风险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有引发人事纠纷的风险 倒签的...


·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
      一、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例的适用...


·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对于一个参与工作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说你在什么企业单位工作都下雨,又能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对于自己领取福利和薪酬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对于劳动关系要非常重视,那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


·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要是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之后肯定是要对事故作出想要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吗?而要是单位属于非法用工,同时还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这种情况下又该怎么赔偿?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1、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2、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在我国,俗话有句话说的好,要致富先修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到处都在开始修公路。道路建设是一个大工程项目,国家和政府需要把这个道路工程项目承包给施工方,就此签订承包合同,那么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任何种类的工作都需要加班费用的支付,协警他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正规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工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