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一个项目从施工到完工会签订各种合同支付款项,包括施工初期的预付款,施工中的材料费,施工队伍的人工费,以及最后工程尾款结算等,款项多,费用也不是小数目,因此对合同付款流程的管理也会有要求,需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一、合同付款需提供各种资料1、采购纪要(第一次付款时提供复印件1份);2、合同审批用印签报(第一次付款时提供复印件1份);3、合同(提供首尾页及付款页复印件1份);4、正式发票(垄断行业除外);5、报销单(垄断行业收款不提供发票的情况填写借支单);6、合同付款审批单(引自付款审批单表格);7、收款单位账户信息;8、工程结算付款时还需提供:甲乙方的竣工结算造价协议(如需审计的,还需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度款付款申请、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工程结算审批表(引自成本部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编制的工程结算审批表)、图纸等资料交接单。二、合同应付款审批流程1、项目合同应在合同约定的阶段工作成果完成后付款前,办理应付款审批,时间接近的多笔应付款可以合并报批,但各合同应分开报审。2、项目合同应付款审批程序:合同执行部门经办人填写《应付款审批单》附成果确认文件,若工程或材料费用在10万元以内,则分别由项目部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工程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由总经理审批;若工程或材料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则报项目部经理、成本管理部 经理、工程主管领导、成 本主管领导、财务总监依次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3、项目无合同应付款审批程序:执行部门经办人填写《应付款审批单》,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相关分管副总审批。4、《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的审批程序:1)每月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进行工程量核验;2)每月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并附工程量清单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审核完毕报项目部;3)项目部现场工程师确认施工单位最终完成量,造价工程师核定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金额。4)《工程进度款报审表》一式三份,签字完善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执一份。《工程进度款报审表》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的乙方应按照规程办事,提供必备的款项单据与资料,项目管理人员则应认真核对和审核,不拖欠不克扣款项,这是保障工程顺利完工和施工方应得利益,避免一些潜在风险的有效途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警察的父亲欠钱不还怎么办?
      警察的父亲欠钱不还怎么办?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第二步:法院会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其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果被告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公告期满,被告如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第三步: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上会写清楚被告还钱的时间,即判决其在本判决生效后,将款项支付给债权人,否则需要支付双倍迟延履行金。第四步...


·挪用公款玩游戏的认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玩游戏的认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不合法,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29条,即租赁物的所有权被出租人以赠送或出售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受让租赁物的人须继续履行该租赁物上的已经设定的租赁合同。 同时,在抵押关系中,亦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怎么起诉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2、准备充分的证据。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即当事人...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一、基本概述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需要按照刑事方面的赌博犯罪来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的方式应当是实际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主观上存在着赌博的目的,而且客观行为当中也确实存在着赌博的行为。 二、借钱用于赌博怎么证明? 用证据证明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赌博等情形的,对于证据的种类,当事人可以实际情况及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搜集。 相关法律...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人名写的别名是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的,借条上的姓名要写身份证上载明的姓名,建议不要写别名。但是,现实中,经常会有别名或者笔误等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发生源于无意或者疏忽。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对于别名或者笔误负有举证义务,因此,如果写别名则会使得发生纠纷时,债权人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尽管如此,借条上写别名,只要是债务人亲笔所写,一般法院会认定借条有效,并以此作为依据进行裁决。二、借条书写时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怎么办2023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怎么办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格式合同双方尽量协商看能否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只能诉讼或者仲裁!二、前后矛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有效。《合同法》...


·是否可以口头约定借款合同
      是否可以口头约定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民间借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欠条”、“借条”等形式进行,这也是简易借款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担保合同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