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日,上海发布上海租房房租新规: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3万以下免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近日,上海发布上海租房房租新规: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租房对您一定都不陌生,独自一人在外地打拼,租房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果你是房东在出租自己的房产时,月租金在3万以下即可免增值税,且仅针对个人私房出租。
  
  上海租房房租新规:
  
  一、月租金收入3万以下免增值税
  个人出租不动产,按规定可以适用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对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采取预收款形式的,可在预收款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3万元的,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租金收入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优惠仅针对个人私房出租
  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私房出租),适用该办法。个人仅指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私房出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三、租给个人的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营改增有关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目前对私房出租,税务机关实行由委托代征点代征税款并代开发票的办法,出租方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考虑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安全性,只有部分符合条件的委托代征点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如出租房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向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委托代开点申请代开。此外,出租方还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承租方为个人的,出租方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私房出租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所需资料
  个人取得私房出租收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2、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3、出租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5、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6、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且仅针对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出租房。但承租给个人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微企业可以利用该项政策享受优惠。详情咨询网站的在在线律师。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怎样写
       就房产的分割,并不是一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发生,实践中要是家里子女众多的话,那么也有可能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而此时要是协商好了的话,那么需要签订一份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协议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丙方(女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房屋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


·买房子给什么证件,什么时候首付?
      买房子给什么证件,什么时候首付? 根据国家商品房预售规定,住宅商品房首付必须不低于总房款的30%。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有共有人则带上共有人,及身份证,还有共有协议),到房开商上看好房子户型,层数,价格,要求房开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协议的时候注意看自己和房开商的违约责任,有很多房开商自己的违约责任很低,而故意弄得购房人违约责任很高,而这又是购房人容易忽略的地方。 买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就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价损失。那么,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介绍。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与差价损失并不能当然同时享有,因为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 具体遵循以下的法条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


·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如果不是经过法院的裁定,而擅自拆迁他人房屋的话,属于违法的行为,因为没有按照规定来操作。但面对房屋被强拆,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做。针对这个问题,爱土拆迁律师团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我们建议当事人三步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或者就算房屋租赁协议未到期,但是由于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比较大房屋成本比较高时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也可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出租房屋。再者,如果房屋被租人已经另有住房,而导致承租房屋长期闲置或者在房屋出租人故意将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并且拒绝修复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收回房屋。1、而如果房屋承租人在上面所述情形中不同意出租人提前接触房屋租赁协议,那么房屋出租人将有权...


·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通常租房时,一般出租方都会要求承租方交一定的押金,即租房押金,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租房者一定会租赁该房屋,另一方面是为了约束租房者在入住房屋期间不对房屋做出任何破坏行为。那么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租房押金的注意事项如下: 1、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责任谁担?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责任谁担?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房屋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的责任;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买房发现有漏水而卖方又没有提前告知,肯定是由卖方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在交易完成前发现了漏水问题,那应该及时提出。因为如果等到交易完成后才来主张相关权利的话,是需要举证证明卖方知晓房屋瑕疵,才能要求其来承担相关责任的。针对这类问题,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修理、更...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租房一族在租房时,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安全保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租房一族在租房时,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安全保障问题,安全保障是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前提条件。那么,实践中房屋租赁怎样才有安全保障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 一、房屋租赁怎样才有安全保障 相信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在房屋租赁的时候,就会有安全保障: 1、完备房屋租赁的法律要件。尽管房屋租赁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依据有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完善必备文件还是可以降低风险的。 首先租赁双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只要自己有空闲的房屋,那么就可以出租给其他人。但其实,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不是所有空置的房屋都能够出租的。那具体来说,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出租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商还是经过法院诉讼,对于夫妻的房产总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卖掉房屋共同分割也可以是归一方所有等等都可以,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的话,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房屋转移手续以及提交相关的资料,不仅需要知道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还需要知道房屋转移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1、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


·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一、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了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是团体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这个权利通常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