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刑事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对于发现线索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样也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给破案带来困难。那么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1、拘传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与取保候审相同。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也不能交纳保证金时,采用监视居住的方法。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4、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5、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有哪些程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在实施逮捕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住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所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综上所述,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办法。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包括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和逮捕等,其中要数逮捕最为严厉。按照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的,应该在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出。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1、主观方面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两罪的共同点。两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在,贩卖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没有这种明确的目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牟利是从应然性上来讲的,至于实践中行为人是否牟取到了利益在所不论。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目的却多种多样,没有限定。在不能证明具有贩卖、运输等其他毒品犯罪的故意内容的情形下,认定为非法持有。2、客观方面在犯罪构...


·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


·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诈骗事例屡见不鲜,它很可能就会发生在你我的身边。这是由于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以及人们的防范意识比较低下造成的。信用卡诈骗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我们知道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金额标准不同,相应的量刑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 (包括各类发卡...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案底是一个人的犯法或犯罪的记录,有没有案底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工作是不要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者,其实很多人想问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


·刑事诉讼法报案相关流程有哪些?
      当我们身边发生或者亲身经历刑事案件时,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报案,借此得到解决的机会。由于经历刑事案件的人所占比例很小,因此很多人都不清楚刑事诉讼法报案相关流程有哪些?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报案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 一、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伤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给付钱财方恢复被绑架人自由为条件,威胁被绑架人的亲友或者相关第三人给付财物。 可见,绑架罪的本质特征,是以劫持被绑架...


·从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减轻处罚可以吗
      共同犯罪当中需要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各个罪犯的身份不同,那么在处罚的时候适用的原则也不一样,其中肯定是被认定为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处罚要比对主犯的处罚轻一些。那从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减轻处罚可以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从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减轻处罚可以吗?《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诈骗罪中从犯是能够被减轻处罚的,但还是要确定不是主犯,系...


·刑诉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诉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


·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会被判刑吗?
      聚众斗殴顾名思义很好理解,就是很多人聚在一起进行斗殴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动手,有些人虽然参与了聚众斗殴,但是实质上并没有动手,那么会不会被判刑呢?关于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会被判刑吗?相信您都非常的关心,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会被判刑吗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防打架斗殴怎么处罚,打架斗殴会涉嫌哪些犯罪
      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非常冲动,一言不合就喜欢打架斗殴,这种行为会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坏的影响,所以在我国打架斗殴是要受到处罚的,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构成犯罪,很多人就想知道防打架斗殴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处罚的,如果涉嫌犯罪,会涉嫌哪些犯罪呢?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防打架斗殴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


·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针对刑事案件制定的审理法律,刑事诉讼法对违法犯罪有着威慑和处罚作用,是我国惩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起诉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刑事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