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4、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尽管你能把客观事实描述的一点不漏、符合逻辑也符合常理,如果你拿不出有效证据来证明,法官除了不会采纳你的意见外,甚至还会制止你的发言,因为你讲的尽是无用于案件的话。二、离婚时转移银行存款怎么办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3、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查清楚对方的银行存款其实也是很重要的内容,毕竟现在很多人还是习惯将存款放在银行,而一般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往往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就需要对银行存款作出分割。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息但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处理 (1)既没有约定借款利率,也没有逾期还款利率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约定了借款利率却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一般法院会支持按照借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时的处理 在这个时候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在起诉时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是有一点要注意,...


·长沙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长沙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在申请无抵押贷款时,申请人应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单身证明,已婚配偶身份证明)等; 2、收入证明 申请人提供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及个人所得税税单,还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等; 3、信用记录 无抵押信用贷款申请者需要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开具个人征信记录书; 4、居住证明 本市居民需要提供户口本,外地需要提供居住证,还需要近三个月...


·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
      如果是当事人一直没有去缴纳处罚所定的金额,那么做出这个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1. 如果当事人没有按处罚期间去交罚款的,每超过一日就增加被处罚的金额的3%.2.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权利去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中划账抵扣罚款。3. 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这个处罚。4. 有可能被要求加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处罚金利息和检延处罚金。5. 交管所可能会提出申请搜查当事人的私有隐匿财产。如果是行政的处罚递交到了法院,...


·追讨债务如何打官司 要提供哪些证据
      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诉,在欠债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具体来说,追讨债务如何打官司?在打债务官司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便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打官司讨债时要提供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在决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讨债务时,您需要对以上问题有所了解。 一、追讨债务如何打官司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


·欠钱不还被恐吓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恐吓怎么办?欠债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如果欠债人威胁要债人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报警处理。欠债人有按时还款的义务,债权人也有讨要欠款的权利,债权人在讨要欠款的过程中,可以合理地利用法律地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一、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一般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36%,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认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只有弄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更好的去实施,两者关系虽然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都能转移,这就需要去了解满足条件的法律规定才可以。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着我们往下看吧。 一、债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移又可以叫做债权转让,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1、朋友欠钱不还没有证据需要收集证据。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2、欠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使没有欠条也是...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避免麻烦,可能不会选择签订借款合同,而此时往往以借据的形式来出具书面凭证的。而这个借据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借条,不过,但知道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借据的内容非常的简单,无非就如下三个部分 1、标题。 2、首部。 3、内容。 3、签名与日期。 首先,标题要写上“借据”、“今借到”“借...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公民要是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有诈骗行为的话,此时构成的为合同诈骗罪;而要是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同样实施了诈骗行为的话,则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的。这两个罪名都属于诈骗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罪名,不同的犯罪具有不同的特征,那其中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