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身体的健康是工作的本钱,除了日常的头疼脑热会影响我们的工作以外,有可能也会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而受工伤,对于工伤而言,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工商鉴定结果对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详见如下说明: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的流程
  
  一、核对鉴定结论
  
  看鉴定的结论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二、估算赔偿数额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三、处理赔偿事宜
  
  1、用人单位服从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以进行两级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社保基金支付部分按行政支付出现要求支付,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遭受拒绝,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15日内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裁决,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法院撤销裁决,劳动者在15日内提起诉讼。之后经过一审、二审后获得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得到撤销工伤认定或得到相关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的不同,时刻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以及自己受到工伤前因后果的过程的相关证据,以便在日后产生纠纷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四、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万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万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非罪的认定严格以犯罪构成...


·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吗?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怎么分类的呢?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下。看看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其中种类有很多各不相同。我们来看看。 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


·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
      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 一、纪委立案侦查后续工作是什么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根据我国一般程序,下一步是展开对案件的侦查。警察会迅速开展对于案件的侦查活动并且依法抓捕犯罪份子或者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审问。 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 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也就是说,在犯罪嫌疑人没...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国家对于劳动者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如果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那么劳动保障投诉有哪些规定?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投诉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为了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合...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将为介绍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下文。 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


·工地上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一、工地上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措施: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2、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与赔偿金可否并用?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与赔偿金可否并用?不能同时并用。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


·辞职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


·一、劳动合同到期当天被公司开除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当天被公司开除是否有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交给建筑单位一部分的保证金,用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质保金并不是个别的现象,二十在建筑工程行业比较常见的现象。质保金的转让是有比例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保金转让比例的规定也是具体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转让的比例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