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有哪些?
  
  企业是社会的活力之源,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至关重要必不可少。没有了充分的资金,企业便不能够启动相关项目,长此以往,危害的不仅是企业这一个个体,更是整个社会与国家。传统的融资方式如今可能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所以创新融资方式必不可少。那么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如何实现?
  
  
  (一)股权融资
  
  新创企业融资的第一类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最常见的融资模式,主要包括直接投资、增资扩股、私募融资、杠杆收购、国内上市、境外上市等方式;其中比较适合新创企业的,有直接投资、增资扩股、私募融资等。
  
  直接投资当然就是投资者向新创企业直接投入资本金并成为新创企业股东,这些投资者可能是新创企业的创业团队、亲朋好友或天使投资人,通常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估价财产出资。
  
  1.直接投资的优点有:
  
  一、新创企业形成自有资金,对再次融资比较有利;
  
  二、出资形式多样,有利于新创企业尽快形成实际生产能力;
  
  三、支付报酬方式灵活。
  
  2.直接投资的缺点是:
  
  一、传统理论认为这种方式成本较高;
  
  二、会分散企业控制权。
  
  直接投资是新创企业资金来源的最主要方式,各国都是如此。据美国Inc.杂志对1990年代中期“美国最快成长私人企业”500强企业的统计,这些企业创业资金来源占比第一的就是创业者自有资金,来自个人储蓄和亲戚朋友的资金占比为约68%;国内学者陈晓红和刘剑在2003的调查数据认为,国内中小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中,来自于企业主及所有者出资的占比约为66%;据统计,国内创业大省浙江的科技型企业创业初期资金来源中,由创业者及最初股东个人出资的占比约88%。
  
  增资扩股是指新创企业再次募集股份从而增加企业资本金的行为。企业增资扩股,资金可能来源于原有企业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原有股东增加出资或者新股东投资,但对新创企业而言,后两者才具有实质意义。新创企业增资扩股,除原有股东外,比较常见的新股东有亲朋好友、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家、战略投资者、投资银行、政府孵化器等。
  
  3.增资扩股的优点有:
  
  一、资金可长期使用,风险小;
  
  二、对实际经营限制较小;
  
  三、相对较容易。
  
  4.增资扩股的缺点有:
  
  一、传统理论认为这种方式成本较高;
  
  二、会分散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导致决策速度下降;
  
  三、会导致近期每股利润下降。
  
  增资扩股是新创企业核心的融资方式之一,需要创业者高度重视。创业者撰写创业计划书就是为了吸引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家、战略投资者、投资银行等外部读者投资,而这些投资者大半都是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出资的。当然,能给新创企业带来先进的技术、产品、管理经验和购销网络等资源的战略投资者也把增资扩股看作是进入标的企业的两种主要手段之一(另外一种向原股东受让股权)。
  
  另外,从广义而言,私募融资、国内上市、境外上市也都属于增资扩股,但由于那些方式有约定成熟的语义,在实践中被和增资扩股区别对待。
  
  (二)债权融资
  
  新创企业融资的第二类是债权融资。债权融资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融资模式,主要包括民间借贷、国内银行贷款、外国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其中比较适合新创企业的,有民间借贷、国内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民间借贷是指新创企业不通过金融机构而私下向老百姓进行借贷的行为。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通常是亲朋好友。
  
  1.民间借贷的优点有:
  
  一、迅捷方便;
  
  二、对实际经营限制较小。
  
  2.民间借贷的缺点有:
  
  一、成本高,尤其是国内当前环境下成本更高;
  
  二、期限短而且到期还本付息,对实际经营压力太大,经常会迫使经营者做出冒险行为。
  
  民间借贷是一种原始的直接信贷形式,国内学者陈晓红和刘剑在2003的调查数据认为,国内中小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中,来自于民间借贷的占比约为20%。国内常有人常把处于灰色或黑色地带的高利贷行为归为民间借贷,这是绝对错误的;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向高利贷进行借款是绝对不能考虑的。
  
  国内银行贷款是指国内银行将一定额度资金出借给新创企业,企业在约定的期限按事先确定的利率还本付息的行为。
  
  国内银行贷款优点是手续较简单、融资速度较快、融资成本较低、贷款利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3.国内银行贷款的缺点是:
  
  一、对资金的使用限制非常多,还本期限要求也极为严格;
  
  二、通常银行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这些担保的方式有不动产抵押、动产和货权质押、权利质押、外汇抵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票据贴现等,对于没有多少有形资产的中小企业而言,获得贷款非常困难。
  
  国内银行贷款对于新创企业而言,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项,但不必有过高期待。据美国Inc.杂志对1990年代中期“美国最快成长私人企业”500强企业的统计,这些企业创业资金来源中来自于银行的贷款占比仅为约7%;国内学者陈晓红和刘剑在2003的调查数据认为,国内中小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中,经营期限为1年以内的企业资金来自于国内银行贷款的近乎没有,只有经营期限超过2年以上的才有可能,但也属于少数。
  
  外国银行贷款是指新创企业向在中国经营的外国银行进行贷款。2006年后,我国允许在国内经营的外国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所以新创企业可以向在国内经营的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向外国商业银行贷款的特点是:
  
  一、外国商业银行通常不限贷款用途,不限贷款金额,不限贷款的币种;
  
  二、外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通常稍高;
  
  三、外国商业银行贷款通常更看重是借款人信誉。国内很多经营者认为向外国银行申请贷款是一件很神秘的事,但如果新创企业是一家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司治理构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这种融资方式也值得尝试。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叫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出租人(通常是融资租赁公司 )根据承租人(即融资人)提出的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来选择特定的供货人,出资向供货人购买事先选定的租赁物件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期满后所有权归承租人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和传统经营租赁的本质区别是传统经营租赁以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融资租赁是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已成为当今企业融资购买或更新大型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国内最早是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租赁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到2012年底,国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约560家,年度租赁合同金额约15500亿人民币。如果新创企业经营中非常依赖于某项大型设备,那么融资租赁也是可以考虑的融资方式之一。
  
  (三) 其他模式
  
  新创企业融资的第三类是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模式主要包括留存盈余、资产管理、票据贴现、资产典当、商业信用、国际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其中比较适合新创企业的有留存盈余、商业信用等。
  
  留存盈余就是指企业用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所有权属于股东的未分派利润再次投入企业自身经营的一种内部融资行为。
  
  1.留存盈余的优点有:
  
  一、无筹资费用、成本低;
  
  二、系企业内部关系,直接简单;
  
  三、能增强企业信誉和举债能力,具有权益资本优点;
  
  四、股东能得到税赋利益。但留存盈余的缺点有:
  
  (1)、部分股东会处于自身利益考量限制保留盈余的数额;
  
  (2)、留存盈余数量过大会影响股东持股意愿,若是上市公司则会影响股价。
  
  商业信用融资是企业在实际经营的商业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通过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的模式,形成双方认可的商业信用管理来达到实质筹措资金的目的。商业信用融资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模式有应付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和商业票据融资三种;商业信用融资实质的资金来源,也就是和企业有交易的上游或下游合作伙伴。
  
  2.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有:
  
  (1)、方便快捷,这种方式与商业交易同时进行,属于交易双方协议性融资,不用作非常正规的制度安排;
  
  (2)、金额、期限等没有限制;
  
  (3)、通常和交易折扣相关联,但若企业不放弃折扣就不会发生资金成本;
  
  (4)、可多次延续。
  
  3.商业信用融资的缺点有:
  
  (1)、通常期限较,且企业若享有现金折扣则期限更短;
  
  (2)、融资数量有限;
  
  (3)、若放弃现金折扣后计算,融资成本极高。
  
  (四)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
  
  新创企业融资的第四类是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主要包括项目包装融资、高新技术融资、BOT项目融资、IFC国际融资、专项资金融资、产业政策融资等,这一类中由于条件比较严苛,对大多数新创企业都不太适合,就不详细介绍了。
  
  综上所述,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大致有四个方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其他方式融资中包含的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以及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这四个方向中也有细分。但没有万全之策,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有其各自的利弊,所以新创企业在融资时还应该谨慎斟酌。
  
  


·现实生活很多企业都会设定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业绩也是一个企业
      现实生活很多企业都会设定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业绩也是一个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销售员工的工资一般都是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的。员工销售提成怎么支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销售提成怎么支付 销售提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基本工资以外约定的额外奖励性工资,其计发的比例和条件往往通过双方约定或用人单位的惯例来实施。 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创造了效益,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销售收入的回款是另一...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 垫资在法律上会涉及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这两个问题。并且在财务上会留下无法弥补的漏洞。另外,有许多代办工商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都推出了垫资注册的业...


·公司法人的职务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职务是什么,要承担什么责任?其实,对于公司法人这一个概念有不少人都理解错了。法人其实是一个组织,而并不是大众印象中的指某一个人。公司的法人事由自己独立的财产的。那么,公司法人的职务是什么的呢?法人又需要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公司法人的职务就是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


·有限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


·做为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做为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做为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首先做为公司法人要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法人不管是对公司内部还是公司外部都起到了很重要的角色,公司法人不仅要对企业的相关经济、生产、员工等负责,对外还代表着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 一、公司法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
      关于律师能否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专职律师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不得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律师执业...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与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仲裁总公司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


·公司法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一、公司法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
      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有限公司是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公有限公司的有限,以及有限合伙的有限,都是指股东或者合伙人对债务的责任。对于企业本身来说,对债务都是无限责任。 对债务的有限责任就是,股东或者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以个人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通俗点说,就是不管企业在...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责任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