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改制股份公司怎么进行? 很多的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是有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有限公司改制股份公司怎么进行?
  
  很多的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是有限制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市场的激烈竞争往往都会改成股份制公司,但是对于想要改制成股份制公司的朋友们来说有限公司改制股份公司如何进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改制方法,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有限公司改制股份公司如何进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在媒体上公告。
  
  二、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定章程草案。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4、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之后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原先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先作为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之后会按照股东的资产来划分股份,最后就是召开股东大会以及在媒体上宣告公司改制完成。
  
  


·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一、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二、小微企业行业划型是怎样的?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


·证券公司经营业务注册资本是否可以使用
      证券公司经营业务注册资本是否可以使用 一、证券公司经营业务注册资本是否可以使用? 可以,公司的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成以后就可以用于公司的运营(支付租金,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工资等),只是注册的过程中不能支取使用。 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验收注册资本,在“验资”过程中(大约一个月),资金被冻结在指定帐户内,不能用。在刚注册公司时,要存入银行验资户让会计师事务所去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这段期间注册资金是被冻结了的,等...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法人或者是股东的方式来解决危机。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一、变更法人的协议范本 企业法人变更协议 甲方: 乙方: 公司(一下简称:...


·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不会一成不变,常常面临着改革。俗话说,有因必有果,在复杂外部环境和内部自有环境的作用下,企业常面临较高的风险,此时企业股东应做的就是正确把握改制方向,规避潜在风险。在所有的企业形式中,国有企业因其特殊性而存在,那么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企业改制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改制行为对改制行为的参与者或利益主体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在我国公司倒闭有代通知赔偿金吗?
      在我国公司倒闭有代通知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如何辨别对方是不是优秀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
      第一大礼照妖镜——识别“优秀团队”维权拆迁在拆迁案件代理的过程中,律师团的整体素养是尤为重要的,一个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具有链条式逻辑思维和新模式代理方案,凭借团队代理经验和合作经办习惯,创为律师团在拆迁业界独树大旗,维权老手和新晋黑马成为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队中两项重要力量引领拆迁,部分专家学者和常年征战在一线现场的实战律师的交流融合,将理论和实践充分碰撞,团队代理的合作模式使被拆迁人更放心,使拆迁律师更协调,使拆迁方更恐惧。所以一个好的...


·公司法人社保年龄限制是多大
      公司法人社保年龄限制是多大?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二、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


·公司股票赠与合同书样板
      公司股票赠与合同书样板 赠与合同书样板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


·被公司辞退了怎么办
      1、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2、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对公司的设立存有疑问,比如有人想合伙开公司,但是这些人往往会疑惑是不是需要设立董事会,因为在很多有限责任公司是会设董事的。那么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开公司不需要成立董事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