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当中,墙面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墙面建设完工以后,国家也会针对墙面建设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有关墙面建设质量的验收,在验收的时候也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的。那么,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呢?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墙面粉刷验收标准1:
  
  验收墙壁,在观察时需要站在距离墙1.5米处,用肉眼观察墙面漆是否饱和清洁,并确保没有水泡,咬色,色彩,流坠,起泡和破裂等。如果你想仔细检查一下,可以沿墙壁照射使用小手电筒,看看墙壁是否应该不均匀,颜色和色泽不均匀的情况。墙面应均匀粉刷,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通过端面和锈蚀等。此外,全面检查墙面涂料的质量也很有必要,低质量的墙面涂料刷的效果会大大降低
  
  墙面粉刷验收标准2:
  
  彻底检查墙面漆的表面质量,墙面应光亮,均匀,细腻均匀,触感符合人体审美。 其次,房间应与每面墙颜色一致,墙面均匀光滑,一般情况下,墙面粉刷后的基本处理小硝基涂料应为8-12倍,涂料聚酯涂料应为3 -6次,施工过程不能减少刷的次数,避免影响装饰效果。
  
  墙面粉刷验收标准3:
  
  在粉刷的时候需要知道清漆的标准规范,清漆刷的接受应该是完全干燥后的涂料,验收时可用手感或看目视检查的方式。要求清漆墙光滑,刷涂质地细致,无明显涂刷痕迹。粉刷应保证墙壁的颜色基本相同,不允许漏刷、脱皮、斑纹、流坠等情况。
  
  墙面粉刷验收标准4:
  
  混色漆涂刷验收时间应在涂料完全干燥后进行,验收方法可通过视觉和触摸等方法。 允许使用精密1mm钢尺测量水平,并在检查标准中检查二向色线装饰线在5米以内。验收要求墙面光滑光滑,刷涂质地光滑,无遗漏地方,且无明显通过,结束掉落或防锈现象。混色涂料在接受时需要注意颜色的颜色与颜色,避免墙壁产生视觉困倦。
  
  要点1、检查基底工程施工
  
  墙面的工程往往会贯穿于装修施工的整个流程,如果有墙面的木作或造型,在施工的前期就会进入。而如果仅仅只是涂料的粉刷,那么会在中后期开始作业。但是对于墙面粉刷施工来说,涂料的粉刷往往要经过刮腻子、打磨、刷面漆、底漆等多道工序,如果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来进行,如果墙面粉刷不到位,或者没有等到前一道。
  
  要点2、材料检查
  
  墙面粉刷涉及整个屋子,因此油漆的质量好坏是影响着整个家居环境和人体的健康。如:选择乳胶漆时,不要选用质量太差的,因为这样容易造成颜色不均匀以及其他装修问题。乳胶漆要兑水使用,所以浓度要适中,太浓太淡了都不合适。
  
  要点3、涂刷流程检查
  
  涂刷流程的检查也关系着墙面刷漆的质量,如:刮腻子时腻子最少要刮3遍,而且每一遍的腻子都不能刮得太厚了,每一遍都得等完全干透以后才能再刮下一遍。如果没有完全干透就开始刷乳胶漆,那么以后就很容易出现墙面开裂的问题。在刮完腻子以后,需要用砂纸把墙面整个修复找平。如果墙面不够平整,那么刷出来的乳胶漆就会出现深一块浅一块的情况,非常不美观。而刷乳胶漆时大面要用滚刷来滚,边边角角要用刷子刷,而且也是最少刷3遍,每次都要等完全干透以后再刷下一遍。
  
  墙面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时候,会从墙面粉刷的颜色、质量、均匀度等进行验收。验收的时候,会有专业的验收标准,对于不合格的,还会要求重新进行粉刷。当然,墙面建筑工程验收还有其他的验收,我们给您整理的是墙面粉刷的质量验收。关于其他的,您可以在网站上进行查询。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吃饭受伤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二)劳动者违反...


·装修工程质保金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保金是什么?买房之后都是需要装修的,装修又是一个大问题了,有的人会自己装,也有的会找装修公司。如果由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质量问题就是发包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因此,在实践中施工单位都会缴纳一部分装修工程质保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装修工程质保金是什么“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


·职工被迫辞职情情形有哪些
      职工被迫辞职情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3、立案条...


·一、当事人还没满18岁算不算童工?
      一、当事人还没满18岁算不算童工?按劳动法来说不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具体分析如下:1、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


·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通常,我们是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那要是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呢?很多纠纷的处理都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 一、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


·员工还在羁押期工资该如何发
      在羁押期工资该如何发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2)未被劳动教...


·工地摔死人哪几方负责?
      工地摔死人哪几方负责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 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


·农民伤残十级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农民伤残十级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十级...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