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四级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工伤鉴定就是为了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共有十级工伤等级标准。对于每一个等级的具体类型和情形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四级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
  
  四级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7)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8)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9)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1)下颌骨缺损长6厘米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13)舌缺损〉全舌的2/3;
  
  14)双侧完全性面瘫;
  
  15)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7)单肢瘫肌力2级;
  
  18)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19)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20)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2)利手前臂缺失;
  
  23)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24)一侧肘上缺失(非利侧),不能安装假肢;
  
  25)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装假肢,另一侧前足缺失;
  
  26)一侧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27)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28)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29)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0)瓣膜置换术后;
  
  31)心功能不全二级;
  
  3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博器者);
  
  33)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34)肺功能中度损害;
  
  35)肺叶切除后并部分胸改术;
  
  36)尘肺Ⅱ期;
  
  37)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
  
  38)呼吸困难3级;
  
  39)肝切除2/3;
  
  40)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1)胆道损伤致中度肝功能损害;
  
  42)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43)再生障碍性贫血;
  
  44)慢性白血病;
  
  45)小肠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46)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47)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48)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
  
  49)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50)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51)永久性膀胱造瘘;
  
  52)重度排尿障碍;
  
  53)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
  
  54)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述;
  
  55)双侧肾上腺缺损;
  
  56)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7)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8)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工伤等级的划分标准都是按照不一样的伤残程度确定的,法律确定每一个伤残等级都是有相关的依据的。对工伤伤残等级的确定,是为了主张后续的工伤赔偿标准确定依据的。对工伤赔偿的问题,你要咨询专业的律师才能为你提供最完整的补偿范围,如果有需要。


·《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
      《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劳动纠纷时常发生,那么,发生劳动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情况下,除了以《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为法律依据,各省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各自的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这个“实施办法”也是本省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准则。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一、制定背景 《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在1994.12.14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布。于1994...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在招投标中,工程发包方总是要求承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承包方也总是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中,有违约金一说,为什么还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是行业传统,还是法律规定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必需的吗?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我们通过分析一下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和适用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 工程履约保证金法律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


·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
      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 一、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有哪些
      如今在市场上各类盗版、仿制产品比比皆是,这些产品的出售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利人可以请求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内容。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内容 1、商业秘密案件的司法鉴定: ①权利人主张的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 ②权利人主张的信息是否具有经济性、实用性; ③被控侵权方的信息与权利人的非公知信息是否相同或相似; ④...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


·不服工伤认定复议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了认定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必须要在60日之内作出认定结果,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给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申请人。而此时单位与劳动者也是可以对认定结果表示不服,然后在一定申请行政复议。那究竟不服工伤认定复议时间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算2023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
      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


·公司裁员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裁员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拿到工伤鉴定后有效期是多久?
      在工作中,很多人避免不了发生工伤,发生工伤后就要申请工伤鉴定。一般要求伤者伤情稳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那么,拿到工伤鉴定后有效期是多久?可能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说明一下。 一、工伤认定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