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就必须考虑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依据法律判决标准来执行。那么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一)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
  
  (二)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主要包括两大类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因素。
  
  首先,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
  
  其次,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
  
  夫妻双方离婚后要对孩子负责,确保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必须要按照国家规定来进行申请,不能随意决定孩子归谁所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的法律规定的整理,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可浏览延伸阅读了解更多信息。
  
  


·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现如今大多数的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的话,基本上都是受到自然灾害的损害,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人为操作的原因发生一些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问题的话,我国相关部门也会及时的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


·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否能够过关对于项目所有人来说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是否能够通过营利赚回来,所以工程负责人在施工途中必须做到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的每一项内容。但是很多人对工程监管方面的规定不是很了解,下面随我们学习一下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制定本规...


·园林古建筑工程合同怎么写?合同条款是什么?
      园林古建筑工程合同怎么写?合同条款是什么? 园林古建筑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 2004 年 月 日起至 ...


·工地上受伤九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标准是:一、癫痫轻度;二、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三、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四、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五、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六、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员工工伤公司有哪些赔偿
      员工工伤公司有哪些赔偿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劳动仲裁有用吗 劳动仲裁一般是有用的,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些相应的材料,包括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等等,这样劳动仲裁的结果可能会早一点出来。 二、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对于仲裁结果显然错误的,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仅能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


·公司法如何界定劳务分包?
      公司法如何界定劳务分包?我们知道要完成一项工程是十分艰巨而且浩大的项目,因此在工程分包中可以通过劳务分包的形式,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同等资质的公司,共同完成项目的建设。我国公司法对劳务分包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你知道公司法如何界定劳务分包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公司法如何界定劳务分包? 1、劳务分包的概念。劳务分包属于建筑工程分包范畴,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


·辞退未满一月的员工怎么补偿?
      辞退未满一月的员工怎么补偿? 一、辞退未满一月的员工怎么补偿? 赔偿半个月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 一、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


·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