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如果育有子女的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会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只有通过法院来判决子女的归属,决定了子女抚养权后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争夺子女抚养权如何收集证据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综上所述,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谁更有条件抚养子女,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健康等考察方面,同时子女的意见也相当重要,如果是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都会听取他们意见再做判决。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


·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了。但实践中仍然有不
      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已经成为您的共识了。但实践中仍然有不少人在喝酒之后开车,甚至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在酒驾之后被郊区抓获,如果被确定为醉驾,当事人会被处以六个月以下刑期,有些当事人想要通过熟人等关系脱逃处罚,但通常这种做法是没用作用的。那醉驾一点办法也没有吗?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对于醉酒驾驶的,确定的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无权对酒驾的犯罪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酒驾被起诉是确定的,不存在...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有子女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必须支付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是双方协议决定的。若协议不成,再有法院干涉。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以及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一、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


·第一次离婚判不了第二次要多久
      有的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由于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标准,因此法官最终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此后可能又会想要继续第二次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有时间要求了,那一般第一次离婚判不了第二次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能离吗 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我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是就必然判决离婚了?正确答案:未必。第...


·一,当事人十八年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当事人十八年抚养费是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通常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日常开支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没有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


·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
      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


·男人想要离婚也重婚女方可以起诉吗?
      男人想要离婚也重婚女方可以起诉吗?可以的。如果当事人有重婚行为,可以选择报警和起诉的。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法律规定有:重婚案件属自诉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重婚案件要达到法院受理并不被驳回起诉,必须: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诉;2,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能证明犯罪事实...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1、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对方在婚内存在着重婚行为,那么离婚后还是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的。重婚,重婚是指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即与两个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2、重婚有以下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又与另一人办理结婚。(2)事实上的重婚,即在以有婚姻关系配偶的前提下虽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但却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非法同居。重婚罪,重婚罪...


·继子女
      继子女,也就是与自己登记结婚的一方生育的子女,但要注意此时的子女其实与自己并不存在血缘关系。它的构成原因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构成;另一种是由于夫妻一方去世死亡,另一方重组家庭房,两者的共同结果,都是重组家庭,所以产生了继父继母、继子女。子女对其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继母,丈夫或者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在我国法律里面,规定了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继父继母有义务像抚养亲...


·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其实也就是单方起诉离婚,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样是可以的,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此时,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这就让不少当事人头疼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