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一种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认定该罪的时候,要注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犯罪的标准以及其他需要慎重考量的因素,那么具体来说认定侵犯著作权罪要注意什么?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介绍如下。
  
  一、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认定侵犯著作权罪要注意什么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2、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3、在区分罪与非罪的时候也应把握以下两点:
  
  (1)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根据,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的重要标准。
  
  (2)要注意掌握数额标准,正确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我们了解了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以及认定侵犯著作权时的注意事项。在司法实践中,一旦被控侵犯著作权罪,要及时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你分析是否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果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又是否达到了犯罪的标准,避免被误判,丧失金钱和自由。
  
  


·包装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理?
      包装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理?(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解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司法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未续展多久可以注册?
      注册商标未续展多久可以注册?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


·专利菌种购买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专利菌种购买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一)发明专利的申请1、 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2、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1) 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2) 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3) 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4) 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


·如何申请知名商标认定,知名商标怎样认定?
      如何申请知名商标认定,知名商标怎样认定?申请知名商标的认定,除了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外,申请人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申请手续。那么您知道申请知名商标的条件都有哪些吗?而又该如何申请知名商标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知名商标符合的条件 知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该商标注册人为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二)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且自核准之日起使用期满二年;(三)该商标所指商...


·到哪个部门可以查询商标名称
      到哪个部门可以查询商标名称?商标查询的唯一官方机构是商标服务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心”),查询的具体做法如下:1、中心只对境内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组织开展商品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查询商标,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查询商标种类为中文(含汉语拼音)、英文(字头)及其合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及商标中的图形部分暂不予查询。2、经商标局批准具有商标代理权的组织,可用传真、...


·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
      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直接实现著作权利益的重要方式,实践中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而进行著作权转让价格又是多少呢?可能很多人对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著作权转让价格是多少 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登记5年内转让:1100元/件登记10年内转让:1200元/件注:以上费用包含版权局收取的官费和查询费。 二、著作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著作权的转让方式有如下...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资料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资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


·企业经营者怎么去抢注商标?
      企业经营者怎么去抢注商标?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2.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3.开始申请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


·专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
      专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 一、专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 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一、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是否侵权才可判定。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1、形式要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


·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抢注行业吗?
      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抢注行业吗?1.《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 /服务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问题。如果涉嫌损害他人权益则不可以抢注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