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外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资金,只有确保资金充足,才能实现企业规模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这时,就会涉及到融资,在金融市场发达的今天,企业融资方式也越来越多。那么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股权融资有哪些优点?
  股权筹资是指以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是企业经济运营活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筹资手段。股权筹资的优点:1、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除非企业清算时才有可能予以偿还。2、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股权资本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资本,代表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是企业与其它单位组织开展经营业务,进行业务活动的信誉基础。3、财务风险较小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营运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今,外贸企业可以选择从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融资。在众多融资手段中,银行贷款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通过这种方式拿到资金,企业的资金成本最低。如果申请不到的话,企业还应该考虑其它手段。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都?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 2、确定合伙...


·如何解决企业融资资金闲置?
      如何解决企业融资资金闲置? 企业融资资金闲置,资金闲置是指将大量资金存入银行,资金闲置是浪费资源,占用了资金成本。如何解决资金闲置,提高资金流动性,可以探讨支农新途径,开辟资金运用,提高资金盈利性,可以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参与资金拆借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实现资金有效增值。 一、解决资金闲置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要解决农信社资金营运中的主要矛盾,应从农信社的内外部环境进行解决,对内加快完善自身机制建设,对外积极开拓新的信贷市...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的经济名词,但有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二者的区别,甚至不清楚公司法人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知识。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的公司;实缴制公司一般是指涉及财产安全类的公司,目前仍有特殊法律规定的27个行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缴制。《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规定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规定了员工应上夜班。我们知道,白天上班夜晚休息的这种作息比较正常,如果换成是夜晚上班,白天休息,虽然时间一样,但员工却会感觉更加疲惫,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所以,很多地区都对上夜班的工作人员发放津贴。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河北省夜班津贴规定,从中您也能大概地了解夜班补贴的相关事项。河北省夜班津贴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岗位津贴标准。本次调整提高标准的岗位津贴是结合我省原有的岗位津贴范围和现实企业生产作业特点而制定...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大约有80多件,已经形成了比较配套和比较系统的国企改制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系统。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法人怎么办?
      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法人怎么办? 公司法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位,因为他需要代表公司承担一些对外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被骗为公司法人,那么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法人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被骗成为公司法人怎么办 建议报警处理,同时还需要承担责任。 风险是不可预料的,所以公司法人是有风险的,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二、公司法董事会决议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如何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
      我们都知道,注册公司时,会要求公司确定一名企业法人,但很多对于企业法人的定义并不是很清楚,同时也会产生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个企业法人究竟是指的什么,有哪些要求,可以随意选择一个人做法人吗?两个不同的公司可以拥有同一个法人吗?如何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一下。 如何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选举的,并不代表法人就是老板,证明两个公司法人相同可以前往工商局查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定: 一、关联企业,是指与企...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征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


·公司法人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东的条件是什么公司法人和股东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所以条件也就不同,要求法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而股东需要对公司进行出资,当然也可以享受到自己该有的权利,对公司的活动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还可以领取股红。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企业法人。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没有专门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