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
  
  企业想从一个大工程获取盈利,需要的是能承接下来的能力,关于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分为三大标准,每个标准都必须达标。关于标准内的资金、设备设施、经验及员工技能等问题本文将为您逐一解答,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1)钢结构跨度3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1000吨以上;
  
  (3)钢结构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4)网架工程边长70米以上;
  
  (5)网架结构重量300吨以上;
  
  (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l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跨度2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500吨以上;
  
  (3)钢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4)网架工程边长20米以上;
  
  (5)网架结构重量100吨以上;
  
  (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跨度1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100吨以上;
  
  (3)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4)网架工程边长10米以上;
  
  (5)网架结构重量5吨以上;
  
  (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l2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在本章可看出,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包括有三个等级标准,还要求经理必须拥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技术人员也要有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的经验,注册资本金最低300万起,相应设备也需要齐全。
  
  


·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


·下班无证驾驶算工伤吗?
      上下班无证驾驶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了。需要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在上下班途中”应作广义的解释,一方面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另一方面也应包括职工加班...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有哪些 近日来,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和损失,这又一次引起了广大网友以及政府的注意。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建设,国家制定了很多的措施,出台了相关条例,并且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工程质量监理的职责问题,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有哪些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
      您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的保证,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解除终止都离不开劳动合同法,那么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其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


·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规程是什么?
      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规程是什么?具有上升空间同时自身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上市公司通常会选择并购其他公司来达到发展壮大自己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并购其他企业重组的过程中,因其具有较大的变动,所以,中国证监会在其并购重组之后会进行审核,其股票也会被停牌。那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规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作简单的介绍。 以下是我们搜集整理的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2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没有签合同的用工被辞退怎么办
      没有签合同的用工被辞退怎么办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1、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事情都会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就像工伤这一部分的事项会制定相关的认定办法,对于工伤认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应该向什么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例 一、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劳动争议调解贯穿整个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过程,自劳动争议发生起,就可以自主向对方提出调解,或者依《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


·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意外伤害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开始只有一个受伤的部位,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一些新的受伤部位,可是对于之前的那个伤害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好了,这个时候对于新出现的伤害其实是可以进行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申请的,那么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的依据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一、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