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融资融券是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主体常进行的一种交易活动,然而大部分人对其并不是很了解,它的具体意思,实际关系,操作主体都是指什么?这些都有待我们去仔细探讨,下面将由我们为您深入解释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以及它和普通证券又有什么不同。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 券商 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 金融机构 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 信用交易制度。业务流程:
  ?融资交易中,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 数量 的资金买入 股票 的 交易行为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可以是 现金 或者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而后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进行授信后,投资者可以在 授信额度 内买入由 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 标的 名单内的证券。如果证券价格上涨,则以较高价格卖出证券,此时只需归还欠款,投资者就可盈利;如果证券价格下跌,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这就需要投资者补入资金来归还,则投资者亏损。融券交易中,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 债务 的担保物。融券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方式和规避 风险 的途径。如果投资者如果预期证券价格即将下跌,可以借入证券卖出,而后通过以更低价格买入还券获利;或是通过融券卖出来对冲已持有证券的 价格波动 ,以 套期保值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空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2、法律关系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融资是通过借证券的方式来卖出,然后再以证券来归还,在此过程中,券商类上市公司直接受益,因为融资融券业务被认为是推出期指的提前条件之一,所以期货公司也会间接受益。
  
  
  


·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当今社会,如果一个公司因为业务上的需要资金周转不开,可以选择向银行进行贷款,也就是企业的融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融资似乎听上去遥不可及,那么,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公司融资登记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1、首先,你要找对银行,找对银行的信贷员,与之恰谈;2、然后,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近来来,投资市场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非常迅速。投资者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来实现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以获得较高的利润回报。作为普通百姓,为了丰富自己的理财知识,也应该对这方面内容学习掌握。那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下面就来看看这篇文章是怎么说的吧。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


·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纠纷是怎样计算的
       对于公司内部人员来说,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行为,那么,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纠纷是怎样计算的,对于怎样计算,首先是企业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条例罪计算的基准,除此以外就是公司财产损害的实际情况,二者之间的结合就是计算的过程。 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对于企...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 自新公司法出台之后,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没有太大的限制了,只要不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行业,对于注册资金并没有实质性的要求,注册资金的具体数字由自己填写。当然,注册公司除了注册资金之外还需要涉及到一些其他的费用,那么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注册公司有哪些要求?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银行询证费:0-500元(以银行为准,认缴制不需要)...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的企业当中设立的都有董事会的这一部门。其实董事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部门,对公司也有权力进行监督的。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董事会的选举和其职能就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


·公司法设立主体不适格是什么意思?
      公司在设立之后,需要与多方主体之间进行经济往来,所以我国立法对于公司的设立资格是会严加审查的,若发现公司法设立主体不适格,虽说不会立即责令公司停止经营,但是还是会让其就违法事项加以修正,然后,此案去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告。 一、公司法设立主体不适格是什么意思? 主体不适格指诉讼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格当事人,有几种情况: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2、诉讼的主体不对.如法律责任人是甲,而你的起诉人是乙。 二、 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采取个人独资的方式,开始创立自己的企业。与此同时带来的就是企业名称的问题,许多人不知道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有没有什么规定,又或者哪些是名称里所不能出现的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介绍此问题。 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企业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发现将会面临惩罚,如果主动认罪及时补缴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一般拥有一家公司股份的人就称之为股东,换言之也就是股东手里是掌握的有股权的,当然这个股权也是可以进行自由的转让,不过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转让才行。而实践中也经常出现股东退股的情况,那一般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几种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几种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


·公司集资诈骗分公司不知情怎么处理?
      企业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企业在发展中如果涉及到集资诈骗的情况,一般在慌乱中会觉得都是一起承担责任的,但就事实来说分公司虽然也属于企业的一部分,还是有所不同的,而对这个集资诈骗分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该如何辨别各自的责任,怎样去处理呢?接下来就和您聊聊这种情况。 一、分公司的概念的界定 ? 依照现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仅仅是一个外设机构,它不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