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保协议范本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水利工程质保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进行某些工程的建筑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质保量。但是,仍然会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或是偷懒等原因而忽视质量。因此,在工程之初,是很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那么,水利工程质保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合格,争创优良
  
  合同价款:
  
  (详见工程预算表)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
  
  三、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 天
  
  第四百六十四条
  
  图纸
  
  一、图纸提供套数:套
  
  二、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
  
  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关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驻地工程现场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证。并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
  
  3、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
  
  4、协助施工单位调解与当地各单位的纠纷。
  
  5、审查认可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
  
  6、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工及复工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工作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转包。如果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出去,属承包者违约,承包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程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得少于22天),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处理和解决有关工程事宜。
  
  3、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交甲方审查认可。
  
  4、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和对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工程施工期间于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包括工程量和形象进度)。
  
  6、乙方应按水利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建设方复核,质检单位核定。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工程合格,争创优良。
  
  二、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三、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了。只需要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上面的水利工程质保协议范本填写完整,就可以完成一份水利工程质保协议了。当然,其中有些条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而双方也必须按照协议进行工程施工,对质量严格要求。
  
  
  


·工业用地能贷款吗?
      工业用地能贷款吗? 一、哪些土地属于工业用地? 我国的土地都是有明确分类的,分类后也规定了具体用途,不可用作他途。按照功能进行分类我国土地一般可分为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 而工业用地包含在建设用地之中,指的是一些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二、工业用地能贷款吗? 工业用地能不能贷款,还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拥有土地产权证,且地上没有建筑房屋的工业用地,那...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有什么规定?
      离职分为主动辞职与被辞退两种方式,劳动合同法中对离职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随便辞退员工,员工也不可随便辞职,所以在办理离职是要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办理,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女职工在生产完之后就会进入哺乳期,而这段期间女职工是很辛苦的,工作、子女需要两者兼顾,就无法全心全意的扑倒工作上面。因此,有的单位就想将其辞退,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实践中,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


·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赔偿吗
      法律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呢?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企业辞退试用期职工要不要赔偿呢?这些问题都影响着试用期员工的切身利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试用期限是由《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说明,试用期在6个月以内的,符合法律规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则违反了法...


·劳动法合同到期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当下社会中,不少劳动者会被劳动合同中复杂的条条款款所困扰,尤其涉及到劳动法合同到期员工补偿标准时候更是一头雾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进行详细的回答,相信您看完过后就会对劳动合同到期赔偿这一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 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补偿问题: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突破规定,原来的劳动法只是规定了解除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责: 1、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2、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聘任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3、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4、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5、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跟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1、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只处理劳动争议的,简单点说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根据现在法律规定,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争议...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实习了一个月、两个月或者六个月,只要公司辞退你,都应当赔偿你半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员工也是享受和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的。二、相关内容拓展《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


·合同管理员的工作流程
      合同管理员的工作流程 一、合同管理员的职责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制订合同管理制度2、编制常用合同范本,指导合同业务工作; 3、起草重大合同文本,对一般合同进行合规审查; 4 监督合同履行和结算; 5、参与重大合同谈判,提出合同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6、对合同和相关资料组卷归档 7、参加合同纠纷处理,提出解决和处理纠纷的建议; 8、组织公司合同有关的业务培训; 二、合同管理员工作流程 1、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1、公司经办人必...


·工地上包活都是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并没有对这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是什么有很多企业在运营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把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对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进行一定的了解,所以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供您参考。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规定 1、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城市规划对不同性质建设用地的布局,根据其使用功能、对社会和基础工程设施的要求,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等情况,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