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劳动者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应该明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因为法律对两者的规定和保护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劳务关系,则很多权利得不到保障,很可能损害劳动者利益。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则不需要。
  二、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
  四、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
  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六、
  在支付报酬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通过以上的比较,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还是有很多区别的,我们在工作中最好确定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才能更大程度的保护好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劳务关系的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维护自身权益。
  
  
  


·在工作中有少数员工有时会遇到工伤的
      在工作中有少数员工有时会遇到工伤的,一般是要经过劳动部门的认定的,这样才可以得到工伤方面的赔偿。另外在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人身伤残的情况下,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此时一般是分为一到十级的,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自然实际作出的赔偿就是不同的。另外,也要考虑到在不同的城市,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同一个工伤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有差异。而我国《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法规中,其实就工伤认定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的认定方法标准等,必须需要满足一些条...


·装修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装修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房屋装修如果不合格是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很大的损害的,所以装修工程的质量就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我们要进行质量品谷。说到评估,就会有相应的标准和等级的划分。那么,装修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装修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


·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在重庆市打工的工人,如果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应该及时的要求建筑单位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的,工人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来明确伤残等级。这些是拿到工伤赔偿的必经环节。那么,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申报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


·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时,会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对于施工单位而言,确保工程质量是其第一要务,也是基本要求。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会影响工程进度,并且给业主的权益造成损害。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质量问题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


·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有哪些?
      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有哪些?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有: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违约责任规定不尽相同;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尽相同;解除合同获得补偿的标准不尽相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尽相同;二者的用工管理不同。 二、相关内容拓展 对于聘用合同,根据《办法》第27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


·2018年规定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
      2018年规定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一)鉴定机构:省、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医院,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拖欠工程款被起诉的起诉书怎么写?
      拖欠工程款被起诉的起诉书怎么写?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 被告单位(全称): 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 -______路________号 事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______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


·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很多的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如果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认定的话,那么有可能会对劳动纠纷的弱势方劳动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而认定劳动关系的最好办法便是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那么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如一个有在A单位工作了一年,但没...


·派遣工2年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现在,企业的用工成本越来越高,不仅仅体现在工资方面,更多的是员工的福利的购买比如说五险或者公积金等,还有就是员工的一些意外的伤害等等,都是一些隐形的用工的成本。派遣工2年合同到期有补偿吗?这个如果是用工单位是没有的,但是作为派遣单位是需要的,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派遣工2年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单位退工回派遣公司的,用工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劳务公司终止派遣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可以要求补偿金.如果公司不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工程承包标准合同怎么写?
       工程承包标准合同 的格式样式很多,但是内容一般大致相同,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技术要求,合同价款项,甲乙方的责任,竣工验收结算,违约责任,合同的生效终止和争议等等内容,都是要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还有权益。 工程承包标准合同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