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项工程质量检验这样的事情,在一般情况下我国普通公民可能是接触不到的。但是您一定要知道,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基本上我国的检验单位在进行检验的时候,有着自己专业的评定方法和评定标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评验方法及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 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吊、量、套等八种检查方法。(1)看 既外观目测,对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观察。如清水墙面洁净,干粘石密度与颜色均匀,内墙抹灰大面及口角平直,地面光洁密实,油漆、刷浆的表面观感等,都是通过目测给予评价。另外,砖墙砌筑质量,钢筋的排列数量、固定措施,模板的牢靠程度等,也要靠目测检查。所以,目测评定是检查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也是质量检查手段中难度最大的,要通过长期反复实践才能掌握准确。(2)摸 即手感检查,适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项目。如水刷石、干粘石的平整度和粘结牢固程度,抹灰的平整度,油漆的光滑度,刷浆是否掉粉,地面有无起砂 等,均通过手摸加以鉴别。(3)敲 即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水刷石、干粘石、面砖、大理石的镶贴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通过声音的虚实,确定有无空鼓: 还可根据声音的清脆或沉闷,判定属于面层空鼓还是底层空鼓。(4)照 对于人眼高度以上部位的产品上面(如门窗扇上小面,管道上半部)、 缝隙较小伸不进头的产品背面(如下水道的底部,落水管的后面) ,均可采用镜子反 射的方法检查:对封闭后光线较暗的部位(如管道间、模板内部情况) ,可采用灯光 照射检查。以上四顶,均为目测的检查手段。(5)靠 是测量平整度的手段,适用于墙面、地面等要求平整的项目,检测工 具为靠只。(6)吊 是测量垂直度的手段,一般采用托线板紧贴测量面及以线锤吊线的方 法来检查。采用专用检测工具检查,则更加方便:、快捷、准确。(7)量 用工具检查。如用只量墙体厚度及其他有关高度:宽度等:拉小线量 灰缝平直度:用百格网量砌筑砂浆饱满度:用塞尺测平整度等。另外,检查砂石计 量、加水量、冬季施工时测温等,均属于量的范围。(8)套 以方尺套方,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对角线检查等。以上四项,主要属于实测检查。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的评验方法一共有八种,分别是,看、摸、敲、照、靠、吊、量、套。当然了,评定的标准也是符合建筑工程的专业质量要求的,作为普通公民来说,您可以大概的了解一下,因为这些都是由专业的鉴定公司来进行检验的。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二、事业单位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本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到了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到了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一样吗,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当我们应聘到某个单位工作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便是与用人单文签订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这是对于公司的保证,更是对于职工的一种保障。当然,合同有成立,自然也有解除的时候,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一样吗?具体格式是怎样的?事实上,虽然两者表达的结果是一致的,但是却存在实质的区别。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


·取保候审可以找工作吗
      可以。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取保候审的,并没有因此而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在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正常上班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大家所称的工伤伤残鉴定,抄实际就是工伤后劳动能力袭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因此,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知疗情况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马上申请能力鉴定鉴定鉴定。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就做,但是如果劳动者的伤情稳定还没有稳定,那么就要等到伤情...


·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
      解聘员工,这是很多用人单位经常做的事情,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还有女职工在哺乳期不能解聘。那么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 哺乳期到孩子的1岁为止。这期间,用人单位除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情况外,不得与哺乳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哺乳期能解聘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想要缩短弱电工程时间,就需要制定一些分工明确紧凑的项目进度计划,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才能节约时间,而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及时地调整计划也能够挽回时间上的损失,做到时间成本的最大限度的降低。一下是关于短弱电工程的编制项目进度计划的内容介绍: 首先列出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步骤。从最大块的工作开始进行细化,然后将每块工作分配到各项任务中, 最后收集并输入工期的估计值。在创建了任务列表并按大纲的形式将其组织起来之后,就可...


·工伤赔偿找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何?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进行赔偿,并且及时将员工送医院治疗,并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一些不良企业,对于员工工伤赔偿拒不承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会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那么工伤赔偿找律师的收费标准如何? 一、律师收费标准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