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夫妻来说,是感情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可对于孩子来讲,将是家庭的分裂,离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约定财产的处理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二、约定财产的处理方法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1、书面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并见证协议。2、口头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夫妻共有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综上所述,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的回答是肯定的。当夫妻离婚时也需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积极配合才能顺利将房产过户给孩子,如果对房产的分割双方已经约定好,最好立一份书面协议,在口头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书面协议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人身财产。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婚前房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的明确公证。对预防婚姻财产纠纷及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这良好的作用。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婚前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前房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抵押贷款的形式,但是,我们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房屋在购买后又被房产商抵押或出售的怎么办?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法定程序,有利于对抵押权的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主要在于: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 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


·一、遗嘱公证房产证丢失是否能办理?
      一、遗嘱公证房产证丢失是否能办理?遗嘱公证房产证丢失是不能办理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你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


·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虽然婚姻法对于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包括房产证,不动产的分割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但是实际上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我国的婚姻法,以及该如何处理离婚以后的这些财产问题都十分的不清楚,比如说有些人也问过我们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可以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2、婚内约定赠与。 二、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


·东莞廉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设了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来减轻当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压力,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政府出租的东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东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 3、家庭人均资产少于当年最低生活保...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处理?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


·二手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等。那么对于卖方来讲,此时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征收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二手房交易个税,可参考《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相关规定。 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判断房屋产权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则实际出资人对房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