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如何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如何写
  
  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虽然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但现在的人们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一些财产纠纷,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已经变成一种趋势,尤其是再婚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进行婚前财产协议的更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怎么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久久结婚网,最及时的婚嫁资讯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婚,并希望以协议的形式就双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等事项进行约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本文来自久久结婚网
  
  第一条 婚前财产的约定
  
  1. 甲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存款:
  
  (3)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4)债券:
  
  (5)其他财产:
  
  2. 乙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3. (1)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的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财产均是婚前财产,该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
  
  (2)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的收益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
  
  (3)其他约定:
  
  第二条 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
  
  1.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婚后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甲方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条 债务
  
  1. 甲方婚前债务: 房产按揭贷款:总额 万元;首付 万元;剩余贷款: 万元 。无其他债务。故甲方婚前债务为 万元 。甲方婚前债务在甲乙双方结婚后由甲乙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还贷。甲方房屋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分割。
  
  乙方无婚前债务。
  
  若婚后发现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个人负债的,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偿债义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甲乙双方婚后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负债,由双方共同负担。
  
  3. 双方婚后借债应事先协商一致,任何未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的用于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为举债方一方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债责任。
  
  4. 一方单独举债,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认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 其他约定:
  
  第四条 夫妻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 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 归属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财产归属一方进行管理和处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隐藏和转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隐藏和转移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或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
  
  4. 关于夫妻财产管理和处分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 日常开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开支(粮油、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等支出) 承担。
  
  2. 重要开支约定:
  
  3. 关于日常开支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实。
  
  2. 双方不得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遗弃对方及其他家庭成员。
  
  3. 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4. 一方对己方的父母尽赡养义务,对方应当与给支持。
  
  5. 其他约定: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双方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再婚夫妻一般在结婚之前都是由各自的财产的,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是签订一份财产协议,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的发生。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婚姻案件原则上不能缺席判决,原因在于: 1、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若当事人不出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事实都有很大的难度,且这些方面都对当事人的生活乃至人生产生重大的影响。 2、离婚判决具有不可逆转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确定了离婚判决的效...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实际中有些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为避免侵犯其权益,比如搜查身体,所以有些人便考虑当前是否对这类群体存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同时存在从宽...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约定由女方实际抚养孩子的话,此时也不能免除男方的抚养义务,通常这时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离婚之后却经常出现男方不出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


·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
       婚外同居在法律上称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称为姘居。那在法律中,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


·曾今多么美好的组建了家庭
      曾今多么美好的组建了家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婚,毕竟曾今一起相爱过并且走进了婚姻,在能私下解决离婚财产分配等就私下解决,没有必要闹的那么大,如果真的是因很严重的问题引起,那么我们该走法律程序的还是走;那么离婚财产另案处理二审的依据是什么呢?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起诉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婚,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起诉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后孩子多大可以选择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多大可以选择抚养权?1、离婚后孩子10周岁就可以选择抚养权了,根据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其实孩子的抚养权,事先是可以先两个人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法院的判别是根据两方谁的生活条件更利于孩子的成长作为依据的。生活经济条件是一方面,生活教育以及亲情又是一方面,要想争取抚养权,一定要举证跟你一起生...


·女人结婚条件有哪些,哪些条件不能结婚
      虽然我国对结婚登记做出了条件要求,但此时并没有区分女人要符合的条件和男人要满足的条件,在结婚条件方面做出的规定都是统一的,要是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不满足的话,自然就会导致最终无法领取到结婚证。那其中女人结婚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的条件的什么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点:(一)、男女双方完...


·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是什么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


·结婚28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28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