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公司理赔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保险公司理赔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一、保险公司理赔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保险理赔时间依据保险理赔项目和相关资料提供的完整度和准确性以及被保险人理赔金额到帐的银行来确定具体的理赔给付到帐时间。1、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3、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4、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5、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6、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二、保险理赔流程1、立案查勘2、审核证明材料3、核定保险责任4、履行赔付义务我们可以看出,其实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有些情况下可能情况比较复杂,在提交材料、审核材料的过程当中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不过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在30天之内,对理赔的事情做出回应。
  
  
  


·公司不给七年的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给七年的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


·分公司可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


·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
      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人们对于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存在着疑惑。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的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法人的责任分析; 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五十个以下的股东(个人或者集体)出资进行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缴纳的(认缴)的出资额为依据,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时候,根据认缴的资金来进行承担责任。因此,对于企业初期而言,股东的资金是其运作的根本,为保证稳定性,我国《公司法》中的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不可以随意抽逃资金,退股。但是这条规定并不是说明,股东没有权利退出公司,当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根据股东退出机...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依据是什么?目前股权投资是大型企业和集团的主要投资方式,随着企业并购和重组方式不断的出现,企业股权转让也变得异常活跃,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方法也将层出不穷,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所得税风险也有所增加,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逐一讨论相关的问题。一、什么情况涉及到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问题?目前无论是《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其他法规均未定义“股权转让”,只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十六条中明确指出股权转让收入...


·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规定
      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规定建议合伙人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协商,投资人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所有投资人对上述条款达成统一是前提,通常情况下,投资现金的股东应享受更多的利润回报,因为其投资的风险更大,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投资现金的股东损失也将最大,合伙人之间也可以商定各自投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出资比例通常与利润分配比例是一致的,但也可以由合伙人商议而定。...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一般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一般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分,而且,每一种保险的缴纳的比例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区分。那么,五险一金包括什么呢?五险一金一金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五险一金一金有什么用 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 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


·个人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税是我们国家主要的经济来源,不同的行范围所需要收取的税率也是不同,有些人更是会进行偷税漏税,那我们明白这方面的行为是违法,需要进行处罚。个人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以下就由小编对于该处罚知识进行介绍。一、个人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个人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要想注册公司的,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实缴一定的资本。而现在我国改从前的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吗?具体又有哪些规定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性足额缴纳,且来源真实合法;(三)商业保理公司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财产还是不同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