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但是有些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失去了抚养能力,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么,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请律师不是必须的。请律师的作用无非有二:
  1、如果你不懂案件所涉及的实体法律规定及相关的诉讼程序,找个律师代理,可以省去很多麻烦,更主要的是可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如果你没有时间处理诉讼事务,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如果上面两点你都可以做到,那就不用找律师。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如果不办理小孩户口迁移,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
  
  如果需办理小孩户口迁移,除协议(有的地方需要到公证机关公证协议)外,需要准备的材料: 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小孩照片(一般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可以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变更抚养权,也可以通过法院变更,具体迁户口的事宜建议咨询相关户籍管理部门。
  
  户口迁移的程序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综上所述,律师熟悉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和诉讼程序,能帮助原告方分析案情和整理相关的证据,以及出庭时通畅地做辩证。诉讼请律师可以省去很多麻烦,最大化保障权益。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不一定需要请律师,可以自己出庭诉讼。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此时必须要先经过调解,之后法官才能作出判决。而在调解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其中只有调解失败的,法官才能依法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此时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 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不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夫妻不准离婚。而之后原告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是否就一定可以判决离婚呢?可能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 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我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是就必然判决离婚了?正确答案:未必。第二次起诉离婚...


·新婚姻法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条件(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包括:①重婚行为。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


·离婚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
      离婚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这种认识虽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观,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时的一般原则,该原则中并未规定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可见,对离婚是否存在过错与财产的分割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根据...


·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夫妻都会选择离婚,那么如果无法在离婚的相关事项上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了。说到起诉离婚,很多夫妻都不知道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它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


·在我国诈骗罪会查家人账户吗?
      生活当中诈骗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以后,肯定也会及时的将犯罪分子诈骗的金额悉数追回。这对受害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查处被犯罪嫌疑人诈骗的金额的时候,为了预防犯罪分子将金钱转移,公安机关是有权利查询相关账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诈骗罪会查家人账户吗? 一、在我国诈骗罪会查家人账户吗? 只是说有这个可能性。 也就是说,公安局、检察院等会根据案件需要,查询涉案人员的账户,必要的话也会查个人所...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 一、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婚姻无效案件的诉讼请求,是属于不准撤诉的情形。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无效婚姻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原告不到庭的,应...


·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有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本身是想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一下。但日后感情更淡了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分居想要离婚的,该如何怎么分居的事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


·离婚纠纷答辩状格式
      在离婚诉讼中,答辩状也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当然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被告方必须要提交答辩状。不过作为当事人适当了解一点离婚纠纷答辩状的内容还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知书,确定举证的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是什么
      年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