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判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应遵循特定的流程和规定,但由于这部分工作人员手上有一定的职权,因此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利徇私舞弊,使国家利益受损,这些行为很容易构成犯罪,其中就包括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来说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判?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判?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致使犯罪分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得逞,国库税款损失巨大等。
  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仅限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三种形式,即徇私办理发售发票、徇私办理抵扣税款、徇私办理出口退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相比,比较容易区分,在此不再赘述,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相比,其区别主要表现为:一是行为发生的阶段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行为一般发生在办理出口退税前;徇私办埋出口退税往往发生在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并以伪造或非法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为前提,二是行为发生的部门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发生在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徇私舞弊出口退税则发生在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的工作之中。三是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者是徇私提供出口退税凭证;后者是徇私办理出口退税。(二)区分本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界限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殿,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它与本罪的区别主要有:1、犯罪主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违法提供出门退税凭证罪的主体则为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衣现为假报出口或者以少报多、以劣报优或以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徇私舞弊,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3、侵犯的客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同时还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犯本罪的当事人会被处以五年以下刑期,如果造成的损失特别严重或情节严重的,当事人会被加重处罚。实践中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等罪名都有相似之处,实践中应加以辨别。
  
  
  


·法律宣判死刑后多久执行
      宣判死刑后多久执行在我国,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后,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个叫做死刑复核程序。但是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是无法确定被判死刑到执行需多长时间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5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236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自然人犯罪,并且还是一般主体的犯罪,即只要年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就可以构成相应的犯罪。不过针对职务侵占罪而言,虽然知道这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很多人却不清楚究竟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吧。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人。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会计、出纳、业务员、采...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近年来,醉驾的行为还是时常出现,还有很多人无视法律,甚至是轻视自己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才会不断地对醉驾标准进行完善。下面,我们来谈谈苏州醉驾标准2018的问题。 一、苏州醉驾新标准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我国常见的三种诉讼类型,从名称上以及所涉及法律区分,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但是,我们也会看到现实中不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哪些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


·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


·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如何确定缓刑考验期标准
      即使犯罪分子被适用了缓刑,但此时也是暂时不予被关押,这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才能最终不执行原判刑罚。那通常情况下,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


·罪犯批捕过程是怎样的?
      一、罪犯批捕过程是怎样的?从拘留到判刑,不只是派出所的事,中间要经过检察机关的起诉、人民法院的判刑等程序 。具体规定如下:(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


·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怎么处罚?
      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


·犯盗窃罪诈骗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法当中盗窃罪和诈骗罪肯定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因为这两种罪名的犯罪手段和性质根本也不一样,但是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肯定都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刑法。您所咨询的犯盗窃罪诈骗的这个问题,由于我们没有办法确认您是具体要咨询盗窃罪还是诈骗罪,或者说是两者同时都触犯了,所以我们就分别为您介绍一下,犯盗窃罪诈骗罪的后果是什么吧。 一、犯盗窃罪诈骗罪的后果是什么? 1、犯盗窃罪是怎么处罚的 对于盗窃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数罪并罚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数罪并罚怎么算?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