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公共设施也在加紧建设,这就需要对公民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我们知道,国家征收土地会给予土地使用人一定的补偿,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四类区片区片范围:炭步镇、梯面镇、赤坭镇。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二、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在我国主要针对被征地者的直接物质补偿包括: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和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价值表现,也是对农村集体在土地上长期投入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服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2、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因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活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廷民的生活困难,而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助费用。主要保障的对象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它主要用于每一个失地的农民身上。3、地上附着费及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是指依附于土地的各种设施,青苗是指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他们因为土地的征收而失去了独立存在的可能,所以对此损失应该列为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青苗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小麦、玉米、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属于直接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拥有所有权的农户。4、社会保障费。《民法典》关于社会保障费用属于法定征地补偿范围的新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应该涵盖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5、其他费用。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收土地给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包括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等。由于花都区炭步镇为四类土地片区范围,因此根据广州市的规定,按四类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以上标准仅供您参考,实际征收土地时,会根据土地的使用情况对该标准进行一定的调整。除了土地补偿费外,征收补偿的项目还包括了社会保障费、安置补助费等等。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接下来,我们就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土地只有一类:土地范围:竟城镇。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9114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91140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6...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 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就意味着您可以合理利用土地了,您对土地使用权了解的可能不少,但是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债权性土地使用权。和债权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其实简单的说,就是在必要时候,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债权人暂时保留土地使用权,但是不可随意处置。具体的内容,可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债权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什么?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企业的发展,很多公司逐渐壮大起来,这个时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变更其地址了。那么,在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时候有什么流程呢?下面将由的我们为您讲一下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供参考。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 、工商变更 一、准备的资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在各地的工商红盾网上下载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新地址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为共同共有则需要所有共有人的...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道任何东西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土地也是一样不例外,在我国,公民拥有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就等于拥有了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看完下文,相信您就会有所了解。一、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1、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


·穆棱河河道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
      穆棱河河道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 近几年国家对各地方开始进行土地的征收工作进行开展。这项工作也是国家为了推动社会各地的发展建设。国家要做建设就意味着要征收土地,前一阵对鸡西市穆棱河河道开始发布了有关征地的公告,相应的也公告了对穆棱河河道征地补偿。那么穆棱河河道征地补偿内容都有什么呢。 2018年1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以黑政土[2018]第22号文件批准征收穆棱河河道征地补偿集体土地3...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包括哪些?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包括哪些?土地是国家的财产,国家永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却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以招标、转让、审批等形式转移出去,这些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租赁,买卖等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限制的,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只有在这些限制中才有效。今天,我们就针对租赁土地来给您深度剖析一下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限制问题。 一、期限的限制 土地使用者可以通过支付出让金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支付租金取得租赁土地使用...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省邛崃市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像修建高速公路、高铁等工程的时候,会占用到沿线农民的土地,一些村庄也被迫迁移。这些农民会得到政府部门的一笔补偿,用来保障今后的生活。那么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或者是农村集体所有的,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必须是归国家所有,这一点都是您非常明白的,这是因为土地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产,在日常生活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如果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煎熬。当两人都想摆脱这一份煎熬时,两人可以协议离婚,可以自愿将离婚相关事由达成一致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部门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那么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准备相关材料去相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大致需要: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信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一、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指的是对于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一定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涉及到的范围是比较广的,那么到底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