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婚前财产指夫妻结婚前的财产,有的夫妻会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有的却不知道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防止发生房产分割纠纷,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1、办理婚前房产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
  
  2、因此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婚前房产公证的程序。
  
  3、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咨询公证处能否办理,如果办不了,建议办理日后房产归属协议的公证。
  
  二、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三、婚前房产需要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四、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房产公证有利于防止出现房产分割纠纷,有利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当然,实际中采取婚前房产公证的夫妻还是比较少,因房产分割产生纠纷也是非常多的。所以,遇到房产分割问题我们建议去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分析
      在常见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中,不少都是由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产生的,而且关于这个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有很多典型性案例的。农村房屋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而且都属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那么有哪些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呢? [案情介绍] 原告___系___某村村民,原在村里拥有房屋一套,并拥有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___年,上述房屋以三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城里的___,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了变更登记。 2006年3月,___...


·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首先,开发商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交房行为即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其次,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   虽然双方对违约金未做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赔付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时,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金额,或是约定一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最后,按照相关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


·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在房价高涨的今天,买房已经逐渐成为家庭的一件大事。有人认为签订了购房协议书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殊不知购房协议书中也可能存在“陷阱”。下面,我们结合购房时的实际情况,精心为您整理了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 ,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


·房产抵押要有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要有哪些材料? 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抵押合同原件。 4、授权委托书。 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由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6、借款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7、借款人结婚证或离婚证。 8、借款人居住证明。 二、个人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


·公积金贷款没还完可以买二套房吗
      不可以。如果你前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是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你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现在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为买房子假离婚违法吗?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主要是为了遏制房价的虚高,同时也为了能够打击一些炒房的人。但有的人仍然想方设法的购买房产,比如有的夫妻就为买房子假离婚。那么这样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为买房子假离婚违法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婚姻自由。男女双方结婚和离婚都根据个人的意愿,离婚时只要双方同意并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民政部门必须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在婚姻关系上不存在“假离婚”,因此“假离婚”不触犯《民法典...


·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有税吗
      有税的,建议赠予。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一、如何确定商品房的面积 1、使用面积 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2、实用面积 ...


·房价过高在现在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并且目前短期之内房价都没
      房价过高在现在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并且目前短期之内房价都没有下跌的迹象。在这种状态下,我国普通公民花重金购买房子图的也就是一个住房方便、住房舒心。不过可能您在生活当中都会遇到这种情况,自家房屋的墙壁有发霉的现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发现自家房屋墙壁发霉怎么办? 一、发现自家房屋墙壁发霉怎么办? 1、利用除湿剂。房间潮湿,可以使用干燥剂、活性碳,进行防潮,吸湿。可以使用干燥剂、活性炭。超市里有不少专用于防潮除湿的干燥剂,最常见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他们不知道二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他们不知道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一般会有哪些瑕疵,更不知道若购买的二手房有瑕疵要如何解决。房屋瑕疵一般包括数量瑕疵和质量瑕疵,但主要指质量瑕疵。至于怎么解决房屋的瑕疵问题,下文将为您详细的阐述。 一、购买的二手房有瑕疵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卖人是否需要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主要考察卖房人是否故意隐瞒和购房人是否明知质量瑕疵而不说。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