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夫妻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就需要书写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同时起诉的时候还需要交纳相应的诉讼费,不过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这个诉讼费最终都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那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二、离婚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如果诉讼中需要聘请律师,那么律师费是由聘请方自行承担,即使胜诉,也不能要求对方承担。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实际的消费水平、工资水平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即使都是离婚案件,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就不一样。而实际在离婚案件中委托的事项不同,那么也是会造成最终同一个律师的收费有所差异。至于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上文中为您作出了总结,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下帮助。
  
  
  


·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已经
      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已经 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早日成家,成家才能立业,顺便自己也能早日抱孙子,因而出现很多逼婚的现象,有的甚至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就要逼婚了,要知道男女双方即使结了婚,如果没有到法定年龄的话是属于无效婚姻的。 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无效。这是法律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也就是说,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结婚是无效的,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离婚案中房改房的处理
      1、房改房,是指城镇居民自行出资购买的根据国家房屋改革政策出售的房屋。房改房有按照房改房政策取得所有权和尚未取得所有权或仅有使用权这两种类型,离婚时也要分情况处理房改房。离婚时房改房如何分割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1)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按照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物权公示原则,该房屋的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按共同财产予以处理。(2)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而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因...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 婚姻,是美好的,很多人都会向往婚姻。而在世人眼中,婚姻也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幸福归宿。婚姻效力是指法律上有婚姻关系,婚姻效力的成立一般是通过民政局,而有时候婚姻效力的消失需要法庭的判决。那么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下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 我国适用一审终审的有以下几类案件: 1、最高院进行的一审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公民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变更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


·取保候审可以家属办吗
      家属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一般来说就是父母一方的抚养能力不足、抚养人虐待子女、患有重病不能抚养子女等。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年龄,父母各方给孩子提供的成长环境谁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等因素,同时还要一并考虑父母哪一方能给子女更好的经济条件和更周全的照料。 二、《民法典》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


·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目前在我国可能结婚以后,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男方主要负责家里面的开销,女方在照顾家的方面付出的比较多一点。所以说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男方的经济收入水平要多于女方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有一部分男方可能也不会强制要求女方来承担抚养费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拒付抚养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给付却拒绝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刑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二)拒付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涉罪名包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家庭成员罪。 二、...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


·离婚之后怎么样要回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虽然此时会对子女抚养权进行确定,然日后也是允许另一方要回抚养权,其实也就是进行抚养权的变更。那究竟离婚之后怎么样要回抚养权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 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权是法定的权利义务,一般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存在该项权利义务,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顾和经济帮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