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欠条可以说是在借贷关系中使用的比较多的了,但是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因此在具体书写欠条的时候,也不太清楚究竟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从而导致写出来的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一)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借条必须与欠条区别开来: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二)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三)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四)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五)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六)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七)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八)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九)注意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十)底部落款写上双方名字和日期。
  
  二、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015年,国家修改了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重新定义了民间借贷的年利率。那么民间借贷的利息如何确定?
  
  从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定》将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划分成“两线三区”。
  
  第一根线,就是法律保护固定的利率为年利率24%,少于等于24%的年利率都受法律保护。
  
  第二根线就是年利率36%,超过36%的年利率无效。
  
  以24%和36%为界,划分了三个区。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域,一个是自然债务区。简单来说,约定年利率超过36%的,无效,即使借款人已经向出借人支付,都可请求法院判决返还,这部分是无效区。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法院予以支持,这就是司法保护区。约定年利率超过24%但未超过36%的,法院不支持也不干预,债务人愿意还的就还,债务人不愿意的,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不会支持,这就是自然债务区。
  
  在通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知道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了吧。此时有十个方面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当然,由于我国调整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如今只要约定的利息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6%,那超过的部分就会被认定构成高利贷。
  
  


·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一、债权人起诉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2、准备充分的证据。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我国民事的相关法律对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来说,债权债务关系不会无故消灭。但是,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则会产生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和导致债权债务消灭几种情形。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债的消灭的概念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的原因债的消灭原因大致有四类: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免除、解除; (2)基...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


·贷款逾期年利率怎么算
      活期存款0.40%,三个月2.60%半年2.80%一年3.00%,二年3.90%三年4.50%五年5.00%,利息=本金×利率×期限,三个月利息=1000×(2.60%÷12)×3=6.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 (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 (3)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需要债权人确定所借的债是否属于债务人本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也就是说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一一为您展开说明。 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借贷关系中,很多人为避免麻烦,一般都不会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而是选择签订比较简单的借条。但是在借条的书写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一些事项的。那到底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都是什么?
       一、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都是什么? 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以及债权收益权转让会产生的法律纠纷等内容。 二、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收益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会马上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收益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否同意债权的转让合同,并不影响债权收益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收益权...


·借条向母亲借钱有效吗?
      借条向母亲借钱有效吗?有效的,向父母借钱也需要打借条,特别是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家庭因财产发生纠纷,所以最好还是打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


·债务纠纷有借条能赢吗
      有录音有借条在法律上也不一定能赢。民事纠纷能否胜诉最重要的在于证据的有效性,也就是证据是否关联,是否能够胜诉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欠条和录音等证据材料的具体内容、形式等,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决,也就是录音和借条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一、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还可以予以训诫、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